辽宁警扣押3公斤黄金30年未检控 物主或获赔偿和解

更新时间:16:43 2026-04-27 HKT
发布时间:16:43 2026-04-27 HKT

辽宁公安30年前以怀疑走私为由,将一名民众近3公斤重的黄金扣押,将对方收容审查11日,但公安方面一直未就案件提起诉。案件纠缠30年后,近日双方有望和解,物主有望获得赔偿,事件成为微博热搜。

网民诘问:金子在哪里呢?

据《新京报》报道,潘永嘉1996年5月购买2859.2克黄金制品(18k金,黄金含量75%)后,被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为由扣押。

潘永嘉当时被公安收容审查11日,缴交5万元(人民币,下同)才获保释,但黄金则被公安扣押,一直未获发还。

潘永嘉多次向盖州市公安局询问案件调查进展和被扣押黄金的下落,但都没有得到确切回复。至今,盖州市公安局未对潘永嘉作有罪认定、未处置扣押黄金、未返还保证金。

潘永嘉30年前被扣押的3公斤黄金一直未获发还。新京报
潘永嘉30年前被扣押的3公斤黄金一直未获发还。新京报
潘永嘉30年前被指怀疑走私黄金但一直未被检控。新京报
潘永嘉30年前被指怀疑走私黄金但一直未被检控。新京报

76岁的潘永嘉今年1月,向盖州市公安局提出刑事赔偿申请,被盖州市公安局以超过请求时效、不符合申请条件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潘永嘉不服,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复议。2026年3月,潘永嘉在提交给营口市公安局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补充材料》中称,盖州市公安局违法扣押黄金制品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应优先原物返还;若黄金制品已被处置,需按本决定作出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价赔偿。潘永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义务机关无合法依据占用5万元保证金,依法应予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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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雁表示,除了黄金制品和保证金,潘永嘉要求的赔偿还包括从1996年5月6日至今的利息。此外,潘永嘉被限制人身自由11天,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金问题,盖州市公安局还应为潘永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网民对潘永嘉的遭遇纷纷留言,「被国民党抢了,休想要回来」、「还好,命保住了」、「1996年的5万元保证金,2026年全额返还」、「可想而知........辽宁的幕」、「天真的还想要利息」、「人活著,已经很幸运了」、「金子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