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狼医强奸两未满14岁幼女 再审被判8年

更新时间:17:18 2026-01-14 HKT
发布时间:17:18 2026-01-14 HKT

1月14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刘胄赟强奸案再审宣判:判决撤销该院原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原一审对被告人刘胄赟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推翻二审维持一审结果

该院再审认为,刘胄赟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胄赟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二人,对其中一人奸淫多次,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原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刘胄赟有期徒刑八年适当,原二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六年不当,故依法予以纠正。

刘胄赟强奸案再审宣判。
刘胄赟强奸案再审宣判。

综合内媒报道,刘某赟生于1992年,是永州市蓝山县某镇卫生院的内科医生。2023年10月,因涉嫌强奸罪被江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后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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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8月,刘某赟与女孩来某某(2009年10月出生)在网上认识。当年9月21日,刘某赟驾车从蓝山县来到江华县,在当地某酒店与来某某发生了性关系。此外,2022年1月,刘某赟与女孩廖某某(2010年2月出生)在网上结识为网友。当年8月和次年6月,刘某赟与廖某某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某酒店先后发生三次性关系。

江华县法院一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刘某赟奸淫两名未满14岁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刘胄赟强奸案再审宣判。
刘胄赟强奸案再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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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江华县法院一审判处刘胄赟有期徒刑八年,赔偿来某某医疗费等损失286.24元(人民币)。一审宣判后,刘某赟提出上诉。

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刘某赟在犯罪过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亦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量刑偏重。2025年7月24日,永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定罪和附带民事判决,但改判刘某赟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