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馆藏画作流入市场 揭24年前以¥6800元卖出
发布时间:17:33 2025-12-19 HKT
南京博物院(下称南博)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近日离奇现身拍卖市场,馆方后证实图卷为赝品。内媒周五(19日)披露,《江南春》图卷在被鉴定为赝品后,早在2001年就已被人以6800元(人民币,下同)价格买走。
涉事图卷由近现代收藏大家庞莱臣后人捐给南博。南博方面解释称,5幅争议画作已分别于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
1990年代,该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史料显示图卷流向
内媒周五引述史料指出,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博依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
1997年4月15日,南博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调剂。
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捐赠方不满馆方无通知
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早前已将南博告上法庭。针对南博方面说法,律师指出,庞叔令作为捐赠方的后人,有权知道捐赠品是否被妥善保存、被鉴定为「伪作」的5件书画具体流向何方。南博在做出「划拨、调剂」决定时更应当主动告知,如果确需处置藏品,也应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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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代理律师张涵认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法律亦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庞叔令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业内人士指出,这次事件的一大重点在于艺术品市场应关注拍品来源是否正规,南博必须有明确证据证明这幅画作出库时合规合法,否则这幅画不仅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而且应依法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