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愈调乱胚胎案|议员促修例设24小时通报机制 重大事件须同步通报衞生署及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

更新时间:16:53 2026-08-06 HKT
发布时间:16:53 2026-08-06 HKT

希愈生殖医学中心早前被揭送往中大实验室的9个胚胎活检组织样本中有8个不属个案父母,中心在事发后未有即时通报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被质疑是现行监管机制存在重大漏洞。立法会议员林琳及苏绍聪今(6日)举行记者会时建议立法强制要在24小时通报事故,亦要提高持牌机构的违规成本。

立法会议员林琳及苏绍聪建议加强生殖科技的监管。
立法会议员林琳及苏绍聪建议加强生殖科技的监管。

林琳:延误通报不可接受 倡强制24小时呈报

林琳指出,事故发生于今年5月,惟涉事中心却迟至6月17日通报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该局再经调查,于7月3日、即再相隔两星期才通报衞生署。她指出中心在发现异常后仅自行调查,未有即时知会监管部门,令受影响市民未能及早获悉事件并作出跟进。她又提到,管理局于6月18日成立调查委员会后,延至7月3日才通报衞生署,整个通报及应对流程存在明显延误,认为需要检讨改善。

她建议透过修例全面改善现行制度,包括修订现行实务守则,规定样本取样、封管、运送、接收每一环节须双人核对留纪录。此外,同时设立法定24小时强制通报机制,发生涉及胚胎或样本混淆等重大事件,持牌机构必须同步通报管理局及衞生署,以便监管部门迅速介入,尽快联络受影响人士,减低事件的影响。

林琳建议透过修例全面改善现行制度。
林琳建议透过修例全面改善现行制度。

她续指,现行实务守则对通报时限并无约束力,仅属指引性质,未能有效规管持牌机构。她要求当局清晰列明撤销牌照的准则,并呼吁涉事中心主动联络所有曾接受服务的市民,安排后续跟进。对于有指部分市民未能获联络,她建议相关部门主动协助,确保受影响家庭获得所需支援。

苏绍聪:监管权责重叠模糊 须厘清重大事故定义

苏绍聪则表示,从法律及监管架构层面分析,指现行《人类生殖科技条例》未有订明应急机制及通报安排,一旦发生事故,单靠现有守则难以厘清由哪个部门负责跟进、向谁通报。他亦指出,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与衞生署两套系统在事故通报标准、应急处理流程及巡查跟进机制上并不一致,未能完全衔接,容易产生权责不清的问题。

监管程序存灰色地带  倡建立统一监管机制 

他建议政府考虑建立统一监管机制,并就双重牌照的监管分工进一步厘清,确保两套系统能够统一协调,消除因监管重叠而产生的空隙,提升整体监管效能。苏绍聪亦指出,事件反映监管程序存在灰色地带,特别是送交检验、样本识别等环节应否视为医疗程序的一部分,目前并无清晰界定。

他又指,由于医疗程序所受的监管要求较非医疗程序更为严格,若相关环节未被明确归类,或会影响监管的严谨程度,故建议将整个胚胎及样本处理流程纳入全面精细的监管架构,并清晰界定何谓「重大事故」,以避免因权责不清而延误应变。

记者、摄影:叶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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