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卸任议员豪派940万奖金 田北辰质疑用公帑派花红:酌情奖励应自掏腰包

更新时间:11:08 2026-05-18 HKT
发布时间:11:08 2026-05-18 HKT

立法会换届后,39位未连任议员在离任前如何运用公帑发放奖金及花红受关注。今日有传媒报道指,多达30名卸任议员合共向157名议助发放约940万元的奖金或花红,其中选委界前议员马逢国向其助理、现卷入风化案的施骏兴发放26.4万元奖金,相当于6个月薪金。实政圆桌召集人、前立法会议员田北辰今早(18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在现有合约及约满酬金制度下,再动用公帑派发额外花红做法「奇怪」,强调若属酌情发放,议员应自掏腰包。

田北辰:用公帑派花红我就唔系几想

田北辰是少数没有用公帑发放花红的议员之一,他透露其团队大部分员工均交由接班人庄豪锋继续聘用。他坦言对动用公帑尤其敏感,「我自己公司、私人嘅各方面就一回事。但系用公帑呢,我自己就唔系几想」。他指出,其办事处职员均以合约形式受聘,合约期满后会发放约满酬金,续约时亦会重新商议薪酬。

田北辰强调,合约期间职员的薪酬会跟随公务员加薪幅度调整,待遇已较私人市场优厚。在已有约满酬金的情况下,他认为长期服务金或额外奖金的性质已被抵销,因此对有议员以公帑发放相关款项感到奇怪。

批年资浅获巨额花红属离谱

对于有报道指不同议员派发花红的准则各异,田北辰认为需视乎具体程度而定。他举例指出,若职员在办事处工作逾二十年,获发约二十万元的奖金尚算合理;但若只有数年年资却同样获发二十万元,情况则属「离谱」。他重申,即使是自己经营的私人公司,面对不断续约且待遇优厚的员工,亦不会在离职时额外派发奖金,更何况相关款项涉及公帑。

被问到应如何规限议员发放奖金的安排,田北辰建议必须回归合约精神。他认为,若员工的雇佣合约中已清晰订明离职时会获发相关款项,外界必须尊重合约;但若合约未有订明,纯粹属于议员的个人酌情决定,便不应动用公帑。他强调,议员若希望酌情奖励员工,应以私人资金支付相关款项,以顾及市民对妥善运用公帑的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