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珮逆线行车︱立法会监委会:对陈家珮施加书面警告 以严正警告须时刻注意个人言行

更新时间:11:07 2026-05-06 HKT
发布时间:11:07 2026-05-06 HKT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陈家珮涉于今年1月在湾仔谢斐道逆线行车,其后承认一项不小心驾驶罪,被判处罚款2千元及停牌1个月。立法会监察委员会今发表调查报告,委员会一致认为陈的不当行为未达致严重程度,监委会决定向她施加书面警告,以严正警告她必须时刻注意个人言行。

陈家珮指事发一刻「脑子转不过来」

报告称,监委会共为事件举行了2次闭门会议以考虑及调查投诉,陈家珮亦曾应邀出席会议作出解释,称事件因她草率而引致不必要风波,深感抱歉,又称事发时虽下意识觉得安全,但确实是鲁莽及草率,是一个很不小心的决定,事后回看附近有很多停车场,事发一刻脑子转不过来,承认是贪图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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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珮称事后已骋请司机 承认事件对立法会形象或带来负面影响

报告提到,陈家珮称自18岁开始驾车至今20多年,今次是第一次逆线行驶,之前除了曾被定额罚款,并无任何不良驾驶纪录,事发后亦没有驾车及已骋请一名司机。她对事件可能对立法会形象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感到十分抱歉,故无论监委会有何决定都会虚心接受。

监委会调查后,认为陈家珮逆线行驶属不当行为,违反了《议员守则》第1.6段及第3.3段的规定,并认为她干犯了不小心驾驶罪实属不当,有负社会对议员应有行为操守的期望。监委会信纳陈逆线行驶是一时贪图方便而作出错误判断,行为轻率鲁莽,但不涉及个人诚信或滥权渎职等严重不当行为。

监委会更引述法官的判词及判决,认为显示案情严重程度相对较低,刑罚相对较轻,合乎比例,案件更无引致任何人命伤亡、设施毁坏或财物损失,案情属相对轻微及简单。委员会亦信纳陈家珮一直展示悔意,没有回避其所犯的错误,已采取一连串补救行动,尽力减低事件对立法会信誉的负面影响。

监委会最后提醒全体立法会议员,作为立法机关成员,须以身作则维护法治、遵守法律,并应同时竭力维护立法会信誉,须时刻严守个人品格和操守的最高标准,严格遵守《议员守则》的所有规定,符合中央及市民对立法会和议员甚高的期望。

记者:郭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