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香港大律师公会 : 量刑为将来案件提供指导 有信心香港法院运作不受外来干预

更新时间:20:26 2026-02-09 HKT
发布时间:20:26 2026-02-09 HKT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苹果日报》相关三间公司被控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总刑期为20年;其余8名被告则被判监禁6年3个月至10年不等。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应事件,指国家安全的法例是香港刑事法中重要的一部份,国家安全作为香港《一国两制》的一环,及其对香港在该制度下的独特法理发展,对香港及其法院而言是重要的,不论是裁决或量刑,法庭均已并将贯彻运用普通法原则诠释《国安法》。在普通法制度下,先例会随著时间逐渐积累,为将来的案件提供指导。

香港大律师重申,不论是在裁决或量刑方面,有信心香港法院会一如既往独立地、政治中立地、及不受外来任何影响或干预地运作。

香港的司法制度设有原讼法庭、上诉庭及终审法院,所有诉讼人都有权视乎情况提出上诉。公会不会评论个别案件,尤其是在与讼人可能行使上诉权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