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时任法案委员会主席陈绍雄承认政府立法会责无旁贷 若早发现已纠正吁向前看

更新时间:18:22 2026-01-30 HKT
发布时间:18:22 2026-01-30 HKT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法例持续引起争议,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今日(30日)会见记者时表示,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为清晰起见,会先尽快安排删除有关条文,令目前无法定要求,乘客在乘坐专营巴士或非专营巴士时需佩戴安全带,并在完善后提交立法会咨询再推出。

强制巴士乘客配戴安全带法例相关法案委员会主席、选委界陈绍雄承认,当时没有看到条文有问题,且未能反映立法原意,认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顾问,以至当时委员会委员都是责无旁贷,若在审议过程中看到问题,有机会一早已作纠正,又呼吁大众要向前望。

他续称,当时审议期间,理解是要求所有在1月25日或之后登记的巴士,必须配置安全带,而当时运输署的验车指引已要求巴士必须有安全带,但无法例要求乘客必须佩戴,基于立法原意是保障乘客安全,而审批条文,惜看不到条文诠释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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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到最大责任是否律政司,他认为大家都有,不能说谁的责任最大,「大家是一个体系来、缺一不可,每人都有自己的角色」。至于现在做法能否纾解民怨,他认为若大家认同佩戴安全带可保障安全,细节上是否方便、硬件有无问题、外国有豁免等,都有空间可作讨论。

他鼓励市民有安全带就要佩戴,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包括硬件或执行上需要改善,已听到市民的意见,会不断去完善。至于要否做公众咨询,他指本周社会上有海量的资讯,亦有市民向议员反映意见等,都有聆听到不同的意见。

记者:郭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