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反对个别所谓人权专家 就法庭定罪判决作不实批评

更新时间:23:06 2025-12-24 HKT
发布时间:23:06 2025-12-24 HKT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24日)对个别所谓人权专家就黎智英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及特区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定罪判决作出的不实批评,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留意到有个别所谓人权专家,根本没有尊重特区法庭基于事实和证据就案件所作的独立审判,拒绝正视裁决理由罗列的各项证据,并拒绝理解法庭的考虑和裁决理由,就肆意发动攻击,污蔑和攻击特区政府,及以卑劣的政治操弄,不断渲染黎智英应立即获释。他们完全是以政治凌驾法治,颠倒是非,其干预法庭判刑的卑劣用心昭然若揭,必须严厉直斥其非,以正视听。

法庭定罪裁决绝无任何政治考虑

发言人指法庭就本案颁下的裁决理由长达855页,完全公开供公众查阅,巨细无遗地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间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法庭在裁决理由中清楚表明,黎智英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的定罪裁决有理有节,充分展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更绝无任何政治考虑。

政府强调黎智英案的法庭定罪裁决,绝无任何政治考虑。资料图片
政府强调黎智英案的法庭定罪裁决,绝无任何政治考虑。资料图片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香港国安法》第五条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条明确订明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黎智英案」与言论和新闻自由完全无关

发言人指出,该些所谓人权专家又将「黎智英案」的犯罪行为与言论和新闻自由混为一谈,目的是混淆视听,污蔑香港特区。事实是,「黎智英案」与言论和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各被告多年来只是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行祸国害港之实。该案公开审讯中,清楚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亲自控制《苹果日报》的编采方向,更多次亲自勾结外国势力,乞求对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和进行敌对行动。法庭清楚指出,不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或后,黎智英的唯一意图就是,即使要牺牲中国和香港特区人民的利益,也要谋求中国共产党倒台。

政府强调,任何借该案炒作诋毁香港特区法治和人权状况的人,都是歪曲事实、毫无诚信之徒。政府必须强调,《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亦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下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新闻、言论、出版等自由。但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新闻从业员和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欧洲人权公约》以及相关判例确立的原则,传媒及新闻从业员在发布言论、资讯和文章时,必须遵守和履行「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新闻工作者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

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香港特区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特区政府促请有关所谓人权专家认清事实,停止作出任何毫无根据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