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特区政府强烈反对美西方国家及政客 作失实言论污蔑抹黑香港特区
发布时间:23:01 2025-12-15 HKT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15日)就多个美西方国家、反华媒体、组织及政客,在特区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就「黎智英案」颁下定罪判决后,完全无视法治精神,恶意攻击香港特区,作出种种失实言论和污蔑抹黑,特区政府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该些来自外部势力的失实言论和污蔑抹黑,正正反映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根本没有尊重特区法庭基于事实和证据就案件所作的独立审判、拒绝正视裁决理由罗列的各项证据、拒绝理解法庭的考虑和裁决理由,就肆意发动攻击,污蔑和攻击特区政府,完全是以政治凌驾法治,歪曲事实、颠倒是非,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必须严厉直斥其非,以正视听。
法庭的定罪裁决绝无任何政治考虑
发言人重申,法庭在裁决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就本案颁下的裁决理由长达855页,并完全公开供公众查阅,当中已巨细无遗地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间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法庭明确指出,不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或后,黎智英的唯一意图就是,即使要牺牲中国和香港特区人民的利益,也要谋求中国共产党倒台。
同时,法庭裁定案中考虑的书面文章客观上具有煽动性,撰写时旨在引发对香港特区政府的憎恨和藐视及挑动对其的离叛。法庭也裁定黎智英有意识地利用《苹果日报》和其个人的影响力去进行持续不断的活动,以达致下述目的:削弱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及其机构的合法性或权威;损害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居民的关系。这已远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
有关国家、反华媒体、组织及政客,只懂以空洞无物的口号抹黑特区政府及特区法庭对黎智英进行所谓「政治逼害」,却不敢面对法庭的定罪裁决有理有节,完全展现法庭是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绝无任何政治考虑的事实。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香港国安法》第五条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条明确订明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
发言人表示,部分传媒机构及自诩代表新闻工作者的组织,继续将本案的犯罪行为与新闻自由混为一谈,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诋毁香港特区的人权和法治状况,目的是混淆视听,污蔑香港特区。事实是,「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各被告多年来是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行祸国害港之实。本案公开审讯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亲自控制《苹果日报》的编采方向,其中一名高层人员甚至称之为「鸟笼」自主,而黎智英更多次亲自勾结外国势力,乞求对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和进行敌对行动。
香港市民拥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所保障的新闻及言论自由。事实上,《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尊重及保障人权,并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权利与自由,包括新闻、言论及出版等自由。与世界其他地区一样,新闻从业员与其他市民一样,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欧洲人权公约》以及相关判例确立的原则,传媒及新闻从业员在发表言论、资讯及文章时,须承担「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新闻从业员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
发言人重申,黎智英长期利用旗下媒体《苹果日报》肆意制造社会矛盾、挑拨社会对立,煽动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国制裁中国、制裁香港特区、招引外部干预。黎智英损害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耻,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为的罪行是在众目睽睽下进行,证据确凿,法庭的定罪判决彰显了法律的正义,维护了香港的核心价值。法律从不容许任何职业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
香港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是法治社会,特区政府有法必依、违者必究、执法必严,我们会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履行这天经地义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