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规管|立法会三读通过 须「人车合一」、车龄上限12年 明年第4季正式营运
发布时间:15:27 2025-10-15 HKT
立法会今日(15日)恢复二读辩论《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当中规定网约车司机、车辆及平台均须领牌,但放宽车龄限制至低于12年;同时规定网约车不可出租,只可由登记车主本人当司机,违规车主司机及平台均须罚款最少1万元,预计最快明年第四季正式实行。
草案最终在不记名投票下,获在席议员过半数支持,立法会三读通过《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
廖长江: 一次不良乘车体验 或影响游客对香港观感
身兼行会成员的立法会议员廖长江表示,网约车服务在内地、新加坡、英国及澳洲等国已相当普及,即使过去对网约车态度保守的日本,也于去年在东京都展开试行,允许私家车司机以网约车形式载客,并考虑接纳外国网约车平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他强调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不应落后于趋势。
廖长江又指,香港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长期依赖的士,然而业界服务质素屡受批评,强调一次不良的乘车体验,可能影响游客与市民对香港的观感。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香港必须积极引入竞争,改善香港的文明形象与出行体验。他续说,引入网约车服务有助释放私家车的运力、增加服务供应,并吸引年轻人加入行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素,符合市民期望。
陈美宝:网约车为辅助角色 满足多元化出行需求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表示,议员普遍支持立法规管网约车服务,并提出多项宝贵意见,她强调规管网约车不仅是公共交通议题,更涉及创新科技与智慧城市发展,而网约个人化点对点服务,已成为全球大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政府秉持「以民为本、良性竞争、共存互补」宗旨,决心引入网约车服务法律框架,让市民享有更多安全、合法合规的点对点出行选择,同时推动行业现代化与年轻化,促进市民、司机及行业能够得益。
陈美宝表示,过去数月政府全力推进立法工作,希望尽早落实规管制度,回应社会诉求。今次立法为确立原则性框架,后续将透过附属法例进一步细化规管细节。她重申政府一贯以公共交通为本,铁路与巴士承担高载客量服务,而网约车则为辅助角色,满足市民多元化出行需求,政府期望透过规管制度,使网约车成为新型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与的士并存互补,共同提升服务质素。
陈美宝表示,有议员对政府将网约车的车龄上限定为12年是否过于宽松。她强调,该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并已在安全与运力供应之间取得平衡。她又指,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曾参考中国内地及海外多个城市的做法,发现部分城市并未对网约车车龄设限,而是由平台自行规定;而设有车龄限制的城市,多数将上限定于十年至十几年之间。因此,政府决定以12年作为车龄上限,希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行业灵活性,让更多有意投入网约车服务的私家车符合申请资格。
陈健波:弹性保险产品研推 先收取基本保费再按载客时间计费
另一名行会成员、保险界陈健波表示,网约车问题困扰香港多年,虽市民需求庞大,但服务长期处于灰色地带,引发不少争议。政府提出具体立法框架,将网约车服务平台、车辆及司机纳入规管,并加强打击白牌车﹐有望为这一长期争议带来突破性进展。
保险收费方面,陈健波表示,考虑到不少网约车司机属兼职性质,若保费与全职的士司机看齐,将造成不公,既影响兼职司机营运,也违背保险业按风险定价的原则。为此,保险公司正研究推出更具弹性的保险产品,初步方向是先收取基本固定保费,再根据实际载客服务时间计费。
他提及此类按服务时间收费的模式,有望降低兼职司机的入行门槛与营运成本,吸引更多元化的服务供应者。对保险公司而言,方案有助实现按风险合理收费,提升保费定价的透明度与公平性,同时促进网约车保险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易志明倡投标网约车牌 公平竞争
自由党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表示,多年来他与运输业界持续要求政府立法打击非法「白牌车」。随著本届政府提出立法监管网约车,业界普遍认同「的士为主、网约车为副」的立法方向,要求在引入合法网约车服务的同时,亦都必须保障的士行业的生存空间。
易志明提及自己在法案委员会审议过程中,代表的士业界提出多项关注议题,包括网约车牌照是否应通过投标发放。他留意局方回应称暂无计划采用投标制度,以避免炒卖行为,但易志明指出,网约车申请门槛极低,任何车龄12年以下、验车合格的私家车均可申请,且车辆与车主绑定,炒卖空间有限,建议通过投标略增成本,以建立的士与网约车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
为让乘客可享有较舒适的乘车体验,草案建议要求网约车车辆在每次申请车辆许可证(或申请续期) 时的车龄须低于12年。司机须领取驾驶许可证,不可转让。申请人须年满21岁、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一年以上私家车或轻型货车正式驾驶执照,并在过去5年内无严重交通定罪记录。
记者:黄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