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政府再委任陆启康为选管会主席 任期3年

更新时间:16:48 2025-08-08 HKT
发布时间:16:48 2025-08-08 HKT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陆启康为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任期3年,由今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行政长官亦再度委任石丹理为选管会委员,任期3年,由今年9月29日起至2028年9月28日止。有关任命已在今日(8日)的宪报刊登。

二人续任有助贯彻选管会工作延续性

政府发言人表示,两位的续任有助于贯彻选管会工作的延续性,而他们在选举事务方面的经验,亦对选管会履行日后的任务有极大帮助。当局将继续与选管会保持紧密联系,积极筹备今年的两场重要选举。

选管会为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而成立的法定机构,职能包括就选区分界提出建议,举行和监督公共选举及就选民登记工作制订规例、指引和有关安排。选管会的宗旨是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选举在公开、公平及诚实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