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规例|何君尧吁政府上诉 质疑LGBTQ「得寸进尺」 汤家骅:身份未明禁如厕违人权

更新时间:17:01 2025-07-23 HKT
发布时间:17:01 2025-07-23 HKT

一名跨性别人士就《公厕规例》提出司法覆核,质疑构成歧视,今日(23日)在高院获判胜诉,《规例》中的相关条文无效,但暂缓12个月执行。本身是大律师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建议政府上诉,指判决「令人困扰」,质疑会令市民「进入厕所有不安全的感觉」,不应为性小众人士,打破大众平时需要使用的空间和私隐。她认为可用行政方式,例如设立特别厕所供有特别需要的人士,而非与传统男女厕混为一谈。

梁美芬指判决「令人困扰」:进厕所或有不安感觉

选委界议员何君尧则形容「LGBTQ」(性别少数群体)「贪得无厌、得寸进尺」 ,「你开了一个闸给他们,他们过了之后,还会在里面的门继续去冲破。」他认为这些人士冲击社会整体利益和基本价值观 ,期望特区政府提出上诉。

何君尧:尊重不同性取向 惟不可牺牲传统主流价值观

何君尧表示,尊重他人的性取向,但不能够被滥用,牺牲香港传统主流的价值观,担心不论是司法系统或社会不同层面,会陆陆续续受到冲击。他强调男性和女性是有分别,「如果真系要界定男性同女性,咁LGBTQ有分80至100种不同的性别,厕所系唔系要分时段,给那些『不男不女』的人使用?」

新思维议员狄志远表示,法院已就该案件作出判决,社会应予以尊重。对于有议员批评「LGBTQ」得寸进尺,他强调「如果便利跨性别人士的实际生活体验,理应予以尊重。」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江玉欢表示,案件属特别个案,并非针对一般人,而是性别认同障碍患者,而法官判词指政府需要界定,这些患者进行了什么程度的治疗,才可判定为男性或女性。她强调,法官判词并非要提出「unisex(不分性别)」概念,而是处理与生俱来有性别忧虑的患者。

她认为,政府需要思考,如何从医学角度审视男性和女性的界定,以帮助部分性别认同障碍患者,也要同时思考如何减低对患者和市民的影响。

汤家骅:身份未明禁如厕违人权 倡立法豁免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他不了解案件细节,但强调不可能因为身份未明而不能用公共厕所,明显有违人权,又指法律应订明有特殊豁免,或免责条文。

团体欢迎裁决 倡设性别友善设施

团体「跨青时刻」欢迎裁决,呼吁政府立即采取行动,纠正长期制度性歧视。团体指,裁决反映跨性别人士与顺性别人士一样,拥有基本的如厕需要与尊严,法院认为跨性别人士的实际生活体验应当被尊重,而现行法例未有合理地回应跨性别社群的需要。团体呼吁政府废除《公厕(行为及举止)规例》第7条;广泛设立性别友善设施,包括洗手间,并确保其卫生与安全;推动公众教育等。

记者:黄子龙、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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