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议员关注㓥房户或不符申请过渡屋资格 房屋局 : 会弹性处理

更新时间:18:16 2025-07-07 HKT
发布时间:18:16 2025-07-07 HKT

「简朴房」规管制度规定「㓥房」须满足最低标准并获认证方可合法出租,条例落实后住户未必可在短时间内寻觅安置居所。政府拟议新增「丙类租户」类别,为此部分人提供居所,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今(7日)讨论有关事宜,有议员询问如何决定丙类租户申请的优次;有议员质疑如因延期居住需支付两倍租金,已和市价相若,亦有住户可能因不符合条件无法申请,望政府可就此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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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刘国勋表示,公屋入息限制大,且㓥房租户未必有能力在私人市场租住楼宇,但延长期需付1.5和2倍租金,如用启德东寓作为例子,租户在二次延期时已需支付9,500元租金,已和市价接近,质疑如有过渡性房屋空置,为何政府不酌情照顾这部分租户。

戴尚诚:首年可省5万元租  冀住户有推动力寻找私人市场单位

房屋局副局长戴尚诚表示,丙类租户首年支付和其他租户一样的租金,相信这阶段能「增强」住户的经济能力,预计能节省约5万元,而他们也不用仓促寻找单位。他指,每次延长租约时,政府会审视租户当时的入息和资产状况,如当时资产下降符合乙类租户条件,便可转为乙类租户,而延期两次租金和市值相若,是「设计当中」,希望住户有推动力在私人市场寻找单位。

经民联卢伟国表示,不少居住在㓥房的单身长者害怕简朴房实施后没有居住场所。戴尚诚指,有部分长者超过入息资产,但也有大部分长者「无咁嘅能力、认真去申请」,而目前乙类和丙类租户条件也能涵盖这些长者,区域服务队会帮助这些人申请过渡性房屋、寻找居所。

选委界江玉欢则询问如何决定丙类租户申请的优次,以及增加新类别的行政费用开支为何。戴表示,审议丙类租户有相关指引,如长者、身体有病痛人士有优先权,而机构会由自负盈亏方式营运,因此措施不会涉及额外公帑。

杨永杰倡放宽丙类租户比例上限

A4联盟杨永杰表示,丙类租户入住数目不得超出该项目单位总数的20%,但整体过渡性房屋入住率达83%,因此属于供不应求,认为政府可让营办机构弹性处理比例;他又表示,申请住户需住满6个月㓥房,但如有市民只住了5个月便不符合资格,认为需酌情处理。

戴表示,目前居住在㓥房并超过入息限制的住户数字,与20%的上限相若,但会考虑弹性处理;他又指如有住户只在㓥房居住5个月,因要符合租管条例,业主不能赶走租户,相信不会有5个月被赶走的情况。

截至2025年5月底,过渡性房屋项目已有约18400个单位投入服务,根据最新工程进度,预计约有2700个单位会在今明两年内陆续落成。

民建联陈学锋询问过渡性房屋如何退场,因公屋供应量增加,最后可能为填满单位而出现「丁类」、「戊类」租户。戴表示,未来五年,连同简约公屋在内,有189000个单位,供应上「非常充足」,而未来简约公屋陆续落成后,甲类租户大部分都会由简约公屋解决,过渡性房屋则可照顾更多乙类和丙类租客。

他表示,简朴房政策推出后,因应单位改善甚至执法,导致有住户需要短期住宿,因此过渡性房屋退场会灵活处理。

「丙类租户」申请人须为在㓥房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住户,并提供有效证明,政府表示,预计部分「丙类租户」可能会于短时间内觅得合适的长远居所,入住过渡性房屋的时间不会太长,因此建议有关「丙类租户」的租约以每月计算,最短居住期为一个月,而最长则为两年。

丙类租户租金则采用三级制,入住过渡性房屋的第一年可支付原有租金,第一次延长居住期,即入住过渡性房屋后的第13至第18个月,需支付1.5倍的租金;第二次延长居住期,即第19至第24个月,需支付双倍租金。

记者:曾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