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附例︱李家超:只要不影响国安公署工作 市民路过「打卡影相」是容许的

更新时间:11:31 2025-05-20 HKT
发布时间:11:31 2025-05-20 HKT

政府早前就两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附属法例刊宪并即时生效,包括就驻港国安公署职责订明具体细节,以及赋权行政长官可刊宪将国安公署履职场所列为禁地。行政长官李家超今(20日)强调,附属法例需「早一日得一日」审议完毕,增加确定性,而禁地范围有清晰告示,称只要不影响国安公署工作,属「无坏意图」、「正常摄影」、「留个纪念」便可打卡影相。

李家超:如拍照影响国安公署工作会依法处理

李家超表示,国家安全风险如同「病毒」一样,「长期存在身边,也会随时侵害我们」,加上世界百年未有的大变局正加速演变、地缘政治复杂、环球局势震荡升温,国家安全风险可以「突如其来」、「波涛汹涌」,因此维护国家安全的附属法例必须「早一日得一日」审议完毕,增加确定性。

他强调,附属法例无增加国安公署的权力,因香港国安法已经订明国安公署职责;他又指附属法例将公署禁地范围用座标清晰地标示,公署也在禁地范围设有告示,清晰让市民知道范围。

如市民路过打卡、影相,李家超指「只要不影响公署工作,也没有任何目的影响公署执行职能和任务」,属于「无坏意图」、「正常摄影」、「留个纪念」便是容许的。不过他强调如影响国安公署工作,便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