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附例|林定国:两项附属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正当性 必须尽快完成 

更新时间:12:06 2025-05-15 HKT
发布时间:12:06 2025-05-15 HKT

立法会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制订的两项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早上召开首次会议。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强调,今次制定两项附属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上的正当性,是香港特区履行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法律的制度及执行机制的《宪制》责任,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必须要尽快完成。而且由于国家安全风险可能突如其来,而附属法例对保障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有效依法履职是必不可少。

两部附属法例符合普通法原则

他续称,两部附属法例符合国安条例的授权范围,是透过本地立法细化《香港国安法》第5章关乎国安公署职责的条文,定明较具体的细节、特区政府及公务人员需为公署履行职责,提供协助的情况及条件。他亦指两部附属法例符合普通法的原则,是沿用普通法下法律草拟的方式、技巧及习惯,所有条文都是精准清晰,包括罪行元素、例外情况或免责辩护等。

附属法例没有赋予公署新权力

林定国表示,两部附属法例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国安法,有关保障人权及坚持法治原则的规定,在国安法就公署职责及权力作出严格的规定,附属法例没有赋予公署新的权力,而根据相关的规例,特区政府及其人员按公署要求提供协助时,必须要依法行事,亦要附合需要性及合理性的要求,以确保不超过维护国家安全所需。

邓炳强:附属法例不会影响市民生活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香港国安法》第5章清晰订明公署的职责,包括监督、指导、协调及支持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以及在《香港国安法》第55条指明情况下,直接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驶管辖权,今次订立附属法例的目的,是在本地法律层面就相关规定订明细节,让相关的规定「落地」,确保特区的执行效力,进一步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

他更强调,附属法例不会赋予公署任何新的权利,亦不会添加政府任何新的责任,更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生活、机构或组织的正常运作。他续称,一旦出现《香港国安法》第55条指明的情形,经中央政府批准后,公署可对《香港国安法》中4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驶管辖权,针对的是极少数、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

附属法例可未雨稠缪 在本地法律层面建立机制

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性相当低,但附属法例可做到未雨稠缪,在本地法律层面建立机制,支持公署有需要时履行《香港国安法》第55条的职责,以及订明罪行以防范、制止,妨碍公署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确保维护国家安全机制的完善及有效。

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目前全球形势越见严峻,地缘政治不断升温,国家安全风险可能突如其来,绝不能够掉以轻心,而保安局局长早上致函予他,表达立法工作的迫切性,故决定今天早上召开会议,务求尽快进行审议。

记者:郭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