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会条例|违国安者终身禁任工会职务 孙玉菡:违反国安比加入黑社会更严重

更新时间:15:59 2025-04-29 HKT
发布时间:15:59 2025-04-29 HKT

【职工会条例/孙玉菡/国安/工会】职工会修订条例草案上早前刊宪,并于明日(30日)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提出干犯危害国安罪行人士不得担任职工会职员或申请新工会登记。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接受电视台专访时表示,此规定较黑社会成员的5年禁令更为严格,因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性质更为严重,又指已与各界充分沟通,有信心修例草案能在年内通过。

条例草案亦提出职工会接受境外势力提供资助或捐赠前,须获职工会登记局局长批准。孙玉菡指出,修例不影响工会加入国际组织,认为「行得正企得正」便无需担心,但他强调,若工会利用工会名义进行政治活动,则属另一回事。

国安罪犯终身禁任工会职务 住宅搜查须持手令

修订后的职工会条例将明确规定,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定罪者,将终身不得担任工会职务,且行政会议无权豁免此项限制,此限制较三合会成员的5年禁令更为严格。孙玉菡认同违反国安比加入黑社会更为严重,并解释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程度与加入黑社会完全不同,青少年或因涉世未深误入歧途,参与三合会后确应给予改过机会。他补充说明,获释人员仍可享有一般公民权利,包括加入工会为普通会员,但基于工会理事职位的特殊性,需实施更严格资格审查。

针对修例建议登记局局长或获书面授权人士,进入职工会处所查阅文件的权限问题,孙玉菡表示,若工会登记地址为住宅,当局须向裁判官申请手令方可进入,以保障居民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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