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宣布制裁多名香港及内地官员 包括林定国萧泽颐区志光董经纬等
发布时间:01:20 2025-04-01 HKT
美国政府当地时间周一宣布,对六名香港及中国官员实施制裁,理由是他们「利用《香港国安法》对身处海外的19名支持民主人士,包括一名美国公民及四名美国居民,进行恐吓、噤声及骚扰行动,严重损害香港的高度自治及违反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
美国国务院表示,是次制裁是根据第13936号行政命令第4(a)(iii)(A)项作出,针对那些在《香港国安法》下参与拘捕、拘留、审讯或制定及执行相关政策的机构或政府官员。
被制裁人士如下:
区志光(Sonny Chi Kwong Au):现任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董经纬(Dong Jingwei):中央人民政府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署长。
王忠巡(Dick Chung Chun Wong):现任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安处),曾任香港警察学院院长。
赵咏兰(Margaret Wing Lan Chiu):2021年晋升为警务处助理处长,主管国家安全事务。
萧泽颐(Raymond Chak Yee Siu):现任香港警务处处长。
林定国(Paul Ting Kwok Lam):香港律政司司长,负责制定及执行《香港国安法》。
根据该行政命令的制裁条文,所有被制裁人士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公民或实体持有或控制的资产将会被冻结,并须向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报告。若任何实体由上述受制裁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份,该实体亦会同样被视为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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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美国公民及在美国境内或经由美国进行的任何交易,若涉及上述人士的资产或利益,均被禁止,除非获得OFAC特别或一般许可,或被豁免。此等禁止事项亦包括为受制裁人士提供资金、物资或服务,或从其获得任何资金或物资。
美国国务院强调,美国制裁制度之效力,除在于将有关人士列入特别指定国民(SDN)名单,也在于愿意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个人从名单中移除。有意提出申诉的个人可根据OFAC网站上的相关指引,向当局提交请愿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