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倡全面改革渗水办 降低渗水湿度指标 对边缘个案进行回访

更新时间:12:52 2025-02-05 HKT
发布时间:12:52 2025-02-05 HKT

由屋宇署及食环署组成的渗水投诉调查联合办事处(渗水办)于2006年正式投入服务,办事处在2020年被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批评积压个案愈来愈多、调查渗水源头时间冗长。民建联今日(5日)召开记者会,指团队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渗水办跟进个案进度缓慢,故发表《全面改革渗水办》倡议书,冀当局改革渗水办,未来会与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期望当局可以真正有效处理家居渗水问题。

渗水湿度标准应降低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表示,渗水办的相关标准的设立侧重于「卫生妨扰」,渗水情况达不到湿度35%的指标即停止跟进个案,指收到许多渗水个案,虽不至35%湿度,但其生活质量已有明显影响,故当今标准应有所下降。
    
他续说,现时本港不少楼宇老化问题严重,渗水办应该针对边缘个案进行更多回访,而非草草终止调查,形容「市民每日见到屋企埲墙渗水,真喺有啲心酸!」

 陈恒镔表示,渗水办过去只侧重以刑事责任解决问题,由于举证刑事的门槛较高,检控效率低于民事解决,而民事成本高昂,认为渗水办如果没有调解或仲裁功能,则无法改革现有部门不足及法例盲点。

建议参考澳门及新加坡经验

他建议市民可选择自行付费完成检测报告,将检测报告交由具有调解及仲裁权力的渗水办去决定责任归属及比例,在进入法庭前解决问题,认为可加强渗水办成效,亦可减轻法院负担。
    
陈恒镔又指,倡议书参考澳门及新加坡的经验,他提及澳门采用跨部门合作机制,由土地工务局、市政署、衞生局、法务局及房屋局组成「楼宇渗漏水联合处理中心」,由房屋局统筹,采取「一站式」方式处理分层登记楼宇居民的求助,并按各部门职能作出辅助。

09年发出僭建警告信至今未采行动

该党葵青区议员郭芙蓉表示,自己曾接触一个个案,指有楼上住户的僭健物不处理,单位长期漏水和石屎剥落,某日更因石屎剥落导致楼下的护老院院友受伤。她提及屋宇署早于2009年曾出过僭建警告信予1楼业主,惟16年间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护老院于2024年1月出现天花渗水的情况,惟至今仍无法解决问题,形容进度十分不理想。

专家建议放宽食环署权力

楼宇渗水专家赖达明表示,现时渗水调查只能依据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发出妨扰事故通知或命令,其范围限定于故意损坏化粪池、污水池、臭气隔、虹吸管或任何卫生设施构成妨扰。他建议应放宽食环署的权力,使其能够处理所有渗水情况,而不仅限于污水问题。
    
他又指,渗水办过去由食环署主导,惟渗水事件大多与供水喉管渗漏相关,应属于水务署的范畴,建议日后让水务署尽早介入,以尽快确定渗水源头,并将案件分流到合适的部门处理。
    
记者:黄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