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奇峰国际3前高层取得赔偿令 涉5.95亿元 取消资格令最长15年
发布时间:21:32 2026-01-21 HKT
证监会表示,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奇峰国际集团3名前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命令,要求3人就策划及或参与欺诈计划以诈骗公司,向奇峰支付合共5.95亿元作为赔偿。
三人须支付证监会讼费
证监会表示,针对3人的法律行动取得结果,包括控制奇峰22.6%股权的幕后董事杨东军、前执行董事武涛及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陈敬忠,标志证监会就奇峰前董事及高级人员的失当行为所提起的法律程序已告一段落。
法庭亦对杨作出为期15年的取消资格令,对武涛及陈敬忠则为期12年。三人被勒令支付证监会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讼费。除上述三人外,奇峰十名前董事亦于较早前被取消董事资格,为期两年半至十年不等。
幕后董事在收购隐瞒个人权益
证监会指出,针对杨提出的诉讼,主要围绕导致奇峰蒙受重大损失的企业收购。法庭裁定,杨以幕后董事身分行事,并隐瞒其于奇峰在2009年一项收购项目中的个人权益,涉事的目标公司声称持有森林资产,但事实上该等森林资产并不存在(2009年收购项目)。结果,因杨以欺诈手段促使交易的进行,令奇峰蒙受了3.47亿元的损失。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Michael Duignan)表示,法庭的裁决向公众传递清晰明确的讯息,为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个人问责不应仅限于公司董事,亦须延伸至高级公司人员,因此无论是董事还是高级公司人员,凡身居要职者,都应充分明白其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杨东军为欺诈收购主谋
另外法庭亦裁定,杨东军是另一宗于2014年进行的欺诈收购案主谋,奇峰在该项目中收购了一家据称拥有一项价值被严重高估的工程技术公司。有关收购导致奇峰被挪用资金2.48亿元。
法庭进一步裁定,武涛在2014年收购项目中扮演积极角色,而陈亦有参与其中,二人因此违反了他们对奇峰的受信责任。因此,法庭饬令杨就2009年收购项目向奇峰赔偿3.47亿元,并命令杨、武及陈就2014年收购项目共同及各自向奇峰赔偿2.48亿元。
奇峰国际于2001年9月18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其上市地位自2020年6月4日起被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