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男身在外国被要求剔名 上网求救惹议:感觉系自首咁样 网民吁勿滥用资源|Juicy叮
更新时间:14:34 2025-04-07 HKT
发布时间:14:34 2025-04-07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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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屋男在网上发帖指目前人在外国,房屋署和他的家人约谈后,表示好大机会要他剔名,房署要求他提交工作证明,他犹豫不决向网民求救,并自称:「感觉系自首咁样。」
网民纷纷呼吁事主据实上报,并按当局要求提交相关证明,勿滥用资源,「既然长期在外国请勿滥用资源」,「唔想剔名咪返去住,唔住又唔剔名,唔明」,「公屋系留畀有需要嘅人」。
公屋男身在外国被要求剔名 上网求救惹议:感觉系自首咁样 网民吁勿滥用资源↓↓↓↓
男事主近日在「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FB专页发帖,表示自己目前身在外国,「房署同屋企人约谈之后,话好大机会要我剔名。」
他目前正在苦恼,因为「而家要求我提供工作证明证明自己系外国,大家有咩建议?」事主形容自己目前处境:「感觉系自首咁样。」
帖文引发热烈回响,有网民质疑楼主发帖求救是否有非份之想:「你想有人教你犯法?」
事主:每年返香港两三次 一两星期咁样
网民纷纷要求楼主按当局要求,据实上报,若长期身在外国,便应剔名:「为咗家人著想应该删名,无合理证明而连续三个月不在单位居住就应该删名,如果向房署作出虚假陈述(房署可以向入境处取得你出入境证明),唔删名反而会害了你家人,到最后甚至会收回单位......」
事主回应表示亦怕影响家人,并表示自己「每年返香港两三次,(每次住)一两星期咁样」。
网民吁删名:离港仲霸占公屋资源,为乜?
网民纷纷呼吁楼主不要滥用公屋,亦不应企图隐瞒:「如果是因工作/读书在外国,就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人都不在港居住,又要keep住个名系间屋度...仲想大家畀建议瞒房署?...」
「公屋系留畀有需要嘅人。」「剔除个名啦,起码你家人唔驶因为隐瞒虚假资料而提心吊胆,你又可以叠埋心水在外国工作生活。」
「既然已经选择离开香港,仲霸占公屋资源,为乜?」「既然长期在外国请勿滥用资源。」
房署资料显示,居住在经证实的另外居所,或逾三个月非经常持续居于单位,均属严重违反公屋租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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