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扮消防挑战澳牛「光速餐」扬言「赶住救火」催侍应上菜 消防处:事件交由警方跟进

更新时间:18:30 2025-03-07 HKT
发布时间:18:30 2025-03-07 HKT

随著网络时代的发展,一些网红博主凭借出位行为搏流量,吸引观众眼球,而不择手段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一名本地YouTuber就在影片中,便装扮成消防员,杀入人气茶记「澳洲牛奶公司」,并以「赶住救火」为由,催促店员落单。影片引来网民一片谴责,认为涉事YouTuber所为有损消防员的专业形象。

YouTuber扮消防员踩场澳牛 催侍应落单上菜惹公愤

多次向街坊强调「我真系消防员,赶住去庙街救火」

该名YouTuber的频道主要讨论香港时事,并经常以奇装异服走访各区,其「出位」的风格成功吸引网民关注。近日,他就以一身消防员的装扮,身穿深蓝色反光衣及黄色头盔,前往澳洲牛奶公司(澳牛)挑战「光速餐」,并在短短五分钟的影片中,多次强调自己是消防员,更扬言「要赶住去庙街救火」,要求店员赶快出餐,以免影响「救火」进度。影片发布后迅速引发热议,一天内观看次数逼近6万。

 

网民怒批行为大胆 有损消防员形象

影片内容引来网民一面倒的批评,大部分网民都认为事主冒充消防员的行为不当,不仅有损消防员的专业形象,更可能误导市民,令人误信其身份,「请唔好侮辱消防员」、「消防员的形象被你破坏晒」、「影衰消防员冇你呢啲咁嘅质素」。

另一方面,亦有部分网民对事主的大胆行为感到惊讶,认为开玩笑也要有底线,不应以专业人士的形象作为娱乐素材,扰乱公众地方秩序,「咪喺公众场所『火火火』咁大嗌,玩都要知底线」,同时令澳牛的店员感到非常无奈,「好癫,牛奶公司都怕咗佢」、「哗!你真系好够胆,连澳牛都去玩,最难得澳牛又同你癫」。

 

律师提醒 打扮或涉假冒公职人员

《星岛头条》网记者就此向陈子迁律师查询,他指事主行为很有可能已触犯香港条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条「假冒公职人员或假装能影响公职人员」,条例订明任何人假冒公职人员,或假装成公职人员作出或不作出与其职责相关的任何事情,不论是否意图取得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均可处第一级罚款(港币2,000元)及监禁6个月。而消防员是属于公职人员架构,所以事主有涉嫌假冒公职人员。

假如要穿著消防员制服,需要在最少十个工作天前,以书面向消防处提出申请,当中必须要详细解释穿著消防员制服的原因,以及个人资料。假如穿著者并非消防员,而又未获准消防处处长批准而穿著消防员制服,或制服的特殊标志的服装,根据香港条例第95章《消防条例》,第27条第三点,该行为即属犯罪,可处第4级罚款(港币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另外,陈律师亦提醒,若只是在私人场地或派对上穿著,不是公然在街上行走的话,就不一定会触犯该条例。

消防处:事件交由警方跟进

消防处亦就事件回复《星岛头条》表示,留意到有人在网上发布影片,影片中一名男子在公众地方身穿类似消防事故现场制服,并自称消防人员。处方强调,该男子并非消防处属员,影片中身穿衣物亦非消防处的制服或装备。由于该男子涉嫌假冒公职人员,消防处已将事件交由警方跟进,并会全力协助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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