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恩霖 - 香港店名后缀——记、家、行|语文探骊
发布时间:12:30 2025-08-17 HKT
早年,不少本地商店在取名时会使用特定的后缀,譬如「记」、「家」、「行」,但现时采用这些后缀的店舖正在减少,更多的是以英文或其他方式命名。笔者尝试比较沥源广场(1976年落成)与大围一个新建大型商场(2023年落成)的商店名字,探讨当中的变化。
从比对中发现,「记」与「行」都没有在大围新建商场出现,「家」亦只有一间连锁的饼家以此命名;但在沥源广场中,以「记」为名的有两间;以「家」为名的亦有两间,以「行」命名的则有8间。
「记」有「标识」、「符号」之意,店主为了区分自己和其他相同类型的店舖,方便顾客识别,往往在「记」字前加上店主的姓或名,以强调店主与店舖的连结。同样,「家」虽无法直接解作商店,但能解释为「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
这种情况,在新式大型连锁的企业前,似乎已日渐式微,尤其是相对于租金比较高昂的新建大型商场,更是难以跻身其中,而我们看新式的饼家名字,很多都是直接表述相关的名称,如「XX西饼」,以至「堂」、「屋」为之,以凸显其连锁和规模之大。
「行」能解作「商行」,一般售卖特定类型的商品,如药行、金行、表行;不过这些名字看起来不会设立自己的品牌,而是代理销售各种品牌和制造商的产品,且不限于饮食业或中式商店,应用范围相对广阔。
「行」通常用于代理经营的店舖,大多没有自己的品牌,推测其应用与自清末在本地林立的南北行有关,他们当时会采购并转卖世界各地的海味和药材,这种经营模式相似于现今的「行」(银行是一个别例,不过,在粤语中,商行的「行」会变调为阴上「hong2」,银行的「行」则不作变调,作阳平声「hong4」)。
有趣的是,人们还是会将「记」字化用为连锁企业的别名,这是因为「记」字大多用于平民小店,感觉较为亲切,因而被套用在一些较大众化和受欢迎的连锁店,想想「M记/麦记」和「U记」,你便发现「记」字的用法其实还是在香港以一种新的方式延续下去。
文:香港中文大学文学院一年级学生刘恩霖
本栏由修读香港中文大学「大学中文一」的学生撰写,旨在探讨日常生活中有趣的语文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