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妹死于窒息 肛门直肠遗樽盖

更新时间:02:41 2018-01-03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8-01-03 HKT
  (星岛日报报道)十五岁少女于一四年十二月因应约「私影」而被中年无业汉虐杀案在高院续审。于现场检验尸体的法医表示,身形瘦削的女死者被藏于两个红白蓝胶袋内,身体蜷曲成「胎儿的姿势」,并被多层胶纸捆绑住,其口和鼻另外被黑色胶纸覆盖,而颈项被索带紧紧勒住,最终窒息致死,法医推断有三个可能致命的原因,包括胶纸封住口和鼻、索带勒颈及被人用手掐住。另外,负责拘捕被告的警长指,于酒店重组案情时,被告示范如何与死者性交及肛交,警长认为被告当时是与尸体性交。
  署理法医科高级医生傅家聪在验尸时,发现死者阴道口没有新近损伤,但肛门口有血迹,并有新近造成的裂伤,有机会是肛交或有外物插入造成伤势。被告在录影会面时曾称,将药水樽盖塞进死者肛门,傅医生验尸时亦发现死者肛门内直肠约十厘米处有白色樽盖。另外,死者头部、颈部、四肢等有多处瘀伤、损伤、裂伤,推断是由硬物造成,或死者尝试挣扎或自衞时所造成。傅医生指由十二月九日中午起计,估计死亡时间近一日。
  死者最终因窒息致死,傅医生指当中有三个可能致命的原因,包括胶纸封住口和鼻、索带勒颈及被人用手掐住,他补充指,一般勒颈可于数分钟内致死,如果胶纸并非完全覆盖死者的口和鼻,中间或有空气经过,便不会太快窒息,但本案中,死者颈上还有被索带勒住,颈部压力会加速其死亡。
  另外,负责拘捕被告刘璋辉的侦缉警长陈定国指,被告曾在第一次录影会面时说感觉少女已经死亡,而被告之后在酒店重组案情时,示范如何与死者性交及肛交,陈认为被告当时是与尸体性交,但他此前并没有听过「恋尸癖」,亦没有处理过类同案件。
  控方又传召负责整理案发时闭路电视画面的警员梁家纶作供,根据闭路电视显示,身穿深色上衣、红色短裙及黑色丝袜的郭惠明与被告一同出现在甘芳街的唐楼内,郭虽然上楼梯时走得比较慢,状甚犹豫,但最终亦跟随被告进入单位内,惟约一小时后,只见被告一人拖拉着绿色行李箱离开。至翌日清晨近七时半,身穿白色背心的被告于酒店内拖拉着红白蓝胶袋,貌似吃力,并将袋放置在街上的手推车,推至砵兰街垃圾站。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三六七——二〇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