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消费增保障 跨境投诉一键通办

更新时间:03:00 2026-08-0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8-05 HKT

  港人北上饮茶扫货,内地客南下打卡购物,大湾区生活圈越来越旺的同时,跨境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上周五首次立法通过《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推动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对接,包括优化投诉平台,实现跨境消费「一键投诉,一网转办」。此外,广东省及大湾区内地九市的消委会将同港澳消委会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消费调查、处理投诉,交换重大消费风险等讯息。相关规定今年10月1日国庆黄金周首日正式实施。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最新规定长达2300字,共分8条,强调为了「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环境,有效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将支持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的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规定的第3及第4条提出,广东省和大湾区内地九市消委会应当探索与港澳消委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开展跨境投诉调解、消费教育、维权业务合作,具体包括联合编制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联合举办消费维权合作会议;联合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联合开展消费调查;联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警示;联合处理跨境消费投诉等。
研设线上调解  强调保障私隐
  新规最大亮点是支持广东省消委会建设、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实现消费者「一键投诉、一网转办」,并探索跨境消费纠纷「线上调解」方式,提高调解的讯息化、便利化水平。这意味着往后港澳居民在内地遇消费陷阱,或是内地旅客在港澳购物踩雷,毋须来回奔波,线上提交投诉,平台直接转交属地消委会跟进。
  规定强调,内地相关部门在受理、转办、调解处理跨境投诉案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对案件涉及的个人讯息等给予保护。这意味着投诉人的私隐必须受到保障。
  规定又提到,广东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消委会,应当与香港及澳门消委会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及时交换消费投诉热点、重大消费风险等讯息,加强跨境常态化联动与讯息共享;轮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会议;并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资讯专区,及时发布三地消费维权权威讯息,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
围绕重点领域联手调查比较
  规定并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消委会围绕重点消费领域、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行业、社会热点消费以及新型消费问题,联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等,并共同发布结果,加强跨境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本港消费者委员会表示,欢迎落实推行《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认为有助促进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并更有效保障区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委会将会继续善用资源,与大湾区内各个消保组织加强合作,优化大湾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