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密照勒索55万情妇罪成还柙
发布时间:03:00 2026-07-29 HKT
已婚男子2020年与酒吧内结识的31岁美容师发展「婚外情」,约3年后遭女方发讯息勒索金钱,威胁把2人亲密关系披露给其妻,后来更把男方的私密照发给其家人朋友等,及在一个月内持续发讯息骚扰,试图勒索共约55万元。经审讯后,暂委法官周燕珠昨于区域法院裁定涉案美容师勒索及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等9项罪名成立,指案发时只有她持有事主的私密照,她未经事主同意下发布照片,借此威胁事主及对他造成恐惧和焦虑。案件押后至9月18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柙。
被告王见菁、由大律师伟奥代表,她被控2项勒索、4项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及3项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罪。
周官昨裁决时,指事主X和Y均为诚实可靠的证人,接纳两人的证供。虽然辩方提出,涉案相片可能由其他人发布,但周官指涉案私密照只有被告拍摄及储存在手机内,而除非他人有密码或被告指纹,否则不可能解锁及取得照片。
辩方另争议司法管辖权,因事主等人最初收到被告讯息时身在日本。周官考虑到被告发讯息的电话号码是香港号码,而被告大部分犯罪活动在香港进行,故裁定本庭有司法管辖权处理本案。周官指被告未经X的同意而发布其私密照,导致X和Y均感到尴尬、羞耻、焦虑和恐惧等,被告藉照片威胁两人,意图逼使两人支付金钱,终裁决被告所有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9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心理报告及事主创伤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柙。
「有一啲好精彩嘅片段」
案情指,2023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先后向男事主X及其妻Y向发讯息勒索。被告在6月13日先向X发讯息,要求他支付1万元,否则会向其妻披露两人过去3年「婚外情」。但未待X回复,同日被告已向Y发讯息,透露两人关系。
后来被告持续向X和Y发讯息,称X「叫鸡要俾钱」及发送自己的银行帐号,分别要求X支付5万元及Y支付50万元。被告不但每日发讯息及X的私密照给Y,又批评Y的外表和夫妻关系,指Y身材肥胖及「插苏鼻」等。Y更曾收到被告讯息,表示「有一啲好精彩嘅片段」,威胁会发给事主的孩子和家人。
被告亦向两名事主的家人、朋友和同事发送X的私密照,令X和Y的生活和工作均受到影响。X认出涉案私密照的背景是过去他和被告到过的酒店,而被告拍摄相片时,X并不知情。
案件编号:DCCC 31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