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阁收购涉款10亿元 77%业主初步愿卖业权

更新时间:03:00 2026-04-29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4-29 HKT

政府昨日公布未受大火波及的大埔宏福苑宏志阁248户的长远居住安排方案,门槛是至少75%宏志阁业主在6月底前须同意出售业权,政府可按其他7座的收购方案一并收购,预料收购成本约10亿元。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指,若业主未能满足门槛,政府有权不继续收购,业主需处理地契和高昂维修费等问题,并不排除最终要立法收购余下业权,但强调会符合《基本法》保护私有产权的规定。

政府今年2月公布涵盖宏福苑A至G座合共7座的收购方案,未有涵盖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248个单位,政府当时指除非宏志阁业主能达成高度共识支持政府方案,否则政府难以介入。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昨日公布,房屋局「解说专队」已向99%宏志阁业主了解,当中约77%初步表示希望向政府出售业权,参与政府长远居住安排方案,14%未决定,9%拒绝出售,相信已显示高度共识。
未补地价每呎8000元
  黄伟纶表示,若宏志阁75%或以上业主在6月30或之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出售业权予政府的意向,政府则可用宏福苑A至G座的同样条件收购宏志阁,即按未补价单位8000元呎价和已补价单位10500元呎价收购,并提供现金收购方案、「特设销售计划」及「楼换楼」等安排。政府预料收购成本约10亿元。
  黄伟纶指,75%门槛非来自科学化的数字,但已可反映业主的高度共识,对日后立法收购余下单位的工作有帮助,并参考了宏志阁77%业主初步愿意出售业权的情况,门槛具有一定合理性,如门槛未能满足,政府便有权不继续收购,宏志阁便需要回到市场安排。若政府只能零星收回小部分单位,未能对宏志阁的未来掌握一定话语权,地契、大厦公契及公共空间等问题仍然不会获得妥善解决。
  目前,宏志阁业主面对复杂问题,有业主因心理阴影不想迁回单位,亦有业主担心宏志阁物业价值会有所减损、买卖手续会面对不少难以克服的困难等。他续指,宏志阁修葺工程复杂程度超乎预期,业主未来仍可能要处理地契及大厦公契的修订,并承担高昂维修费及可能大幅上升的管理费等,而该厦约三分之二外墙尚未铺砌纸皮石,且要重修消防系统和中央石油气、水电等设施,今年完成所有工程、法律及采购程序和相关保险安排的机会极微。
动用公帑须立法会审批
  他又表示,因现时没有适用的法例,不排除日后要立法收回余下单位,但任何立法必须符合《基本法》第6条及第105条。有关条文规定,香港特区保护私有财产权,而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私人财产时,必须依法给予相当财产当时实际价值的补偿。 
  对于公帑运用收购宏志阁,黄伟纶表示,由于援助基金已用28亿元余额,加上公帑收购宏福苑A至G座,没有资源收购宏志阁,故需要再动用公帑,有关款项亦须经立法会审批。
  按有关时间表,在6月底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的宏志阁业主可以第一批优先在「特设销售计划」选楼,其他业主仍可在8月底前签署出售业权,有关业主会于10月15日或之前签署《买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