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旅社女职员认洗钱 官准加刑申请囚37月

更新时间:03:00 2026-03-1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3-10 HKT

  一名前旅行社女职员,以其傀儡户口清洗约530万元犯罪得益,前年遭警方拘捕,昨日被判罪成。为加强打击以傀儡户口作洗黑钱用途及增强阻吓性,警方向法庭申请加刑,最终被告遭重判入狱37个月。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高级督察文志辉透露,2021年期间,两名海外受害人分别被骗堕入网上投资骗案,被诱骗将款项转帐至骗徒指定的多个本地银行户口,合共约1082万港元,其后发觉未能取回投资金额,骗徒失去联络,遂向香港警方报案。
持有傀儡户口  涉款530万
  警方于前年10月2日拘捕一名中国籍女子(现年约39岁,当时报称为旅行社职员),她是其中一个本地傀儡户口的唯一获授权签署人,涉嫌利用户口收取共约257万港元骗款。调查显示,她涉嫌利用有关傀儡户口于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共清洗约530万元犯罪得益。
  案件昨在区域法院答辩,被告承认一项洗黑钱罪名,被判罪名成立。为加强打击以傀儡户口作「洗黑钱」用途以及增强阻吓性,控方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法庭审视后,批准加刑百分之25,被告遭判监37个月。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申文燕高级督察表示,被告遭法庭加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