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阁业主倘达高度共识 黄伟纶:收购价可看齐7座
发布时间:03:00 2026-02-24 HKT
政府已提出以现金或「楼换楼」形式,收购大埔宏福苑其中7座受灾楼宇所有单位的业权,不包括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昨强调讨论的大门一直打开,如宏志阁业主有较高程度共识,政府愿意探讨,若最终得到主流业主同意纳入收购,收购价将与现时其他7座的一样,又称政府没有就宏志阁业主达成共识时间设限制。另外,对于有议员问及将收购的单位如由两名业主共同拥有,「一契换两楼」的可能性,黄表明基本原则为「一户换一户」。大埔宏福苑支援基金累计总额共约47亿元。
解说专队将逐一接触了解意愿
昨在电台节目,有宏志阁居民要求当局应「一视同仁」地处理安置,而非将宏志阁排除在外,让他们感觉成为「二等灾民」。黄伟纶回应表示,希望居民「不要有这个感觉」,由于宏志阁单位基本上可以继续居住,部分业主亦表示希望返回,故政府基于尊重私有产权,未直接纳入收购方案。
他强调,讨论大门一直打开,政府解说专队将逐一接触宏志阁的业主,了解他们的意愿,如动用公帑只收购零星单位,对解决问题并无实质帮助,因此需要有较主流的共识,政府才适合启动探讨。他续指,若宏志阁最终能达成共识并获纳入方案,收购价将与另外7座看齐。
指楼换楼原则为「一户换一户」
他特别提到,考虑到「楼换楼」业主选择的部分新居屋项目入伙日期或会超出两年,政府已决定弹性处理,期间业主继续获发相关租金补助;入住过渡屋单位的居民亦可继续居住至入伙为止。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昨亦举行特别会议讨论宏福苑居民长远居住安排。会上,多名议员支持政府做法。自由党法律界陈晓峰问到,如果单位由两名业主共同拥有,当局会否考虑在楼换楼多除少补下,容许他们分开购买两个单位。黄伟纶表示,现时原则为「一户换一户」。保险界陈沛良关注,政府会否就宏志阁的安置方案设最后限期。黄表示,政府未就宏志阁业主达成共识的时间设期限,明白业主需时处理。
黄伟纶又重申,在7座楼收购限期后,单位跌入正常市场机制,无买无卖,业主处理有困难,当局未来会探讨可能另立法例处理相关问题。
麦美娟:居民回家住最快需3个月
另外,民青局局长麦美娟表示,宏志阁要恢复入住,须解决火警后公共设施的安全与维修问题,包括水电及中央燃气系统等,由于相关喉管连接整个屋苑8座范围,有机会要为宏志阁重新铺设喉管。同时部分设施在火警救援期间被拆除,原有电梯保养、消防装备及保安服务合约已届满,须重新招标及签订合约,她估计最快要3至4个月。
她提到,支援基金截至昨天累计共有47亿元,如果有受影响居民选择政府「楼换楼」方案,当局会按其需要,在符合条件下、把相关租金补助适当地延长,强调会确保善款用得其所。
现时宏福苑公契涵盖8座楼宇,若最终仅剩宏志阁1座,须处理公契分拆、费用承担及地契重订等安排,并可能需要所有业主重新签订公契。她坦言情况复杂,政府正与律政署及相关专业人士研究处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