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横跨行车线挨撞 货车司机判80小时社服

更新时间:03:00 2026-02-14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2-14 HKT

  2名女途人去年3月中在东涌东荟城外横过马路,以登上公司接驳巴士时,遭一辆轻型货车撞倒,两人受伤送院。57岁货车司机早前否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受审,其后被改判不小心驾驶罪成,昨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施祖尧指事发地点并非行人过路处,更横跨3条行车线,两名事主亦有责任,甚至比被告更高。
官指事主责任更高
  施官指被告早前愿意承认不小心驾驶,最终也被裁定不小心驾驶罪成,故可视之为认罪。施官裁决时提及,被告低于小心谨慎的行为在于开驶前无再次观察右前方。施官续指案发地点并非行人过路处,更横跨3条行车线,难以预计有人横过马路。两名事主受到严重伤害,惟施官认为责任不能全部归咎于被告,两名事主亦有责任,甚至比被告更高。
  施官考虑到被告自1989年获得驾驶执照后仅有一次罚款纪录,过往纪录良好;而从报告可见被告家庭稳定,有良好家庭关系,终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张智诚被控于2025年3月14日,在香港新界东涌达东路近灯柱DC1-672(东荟城停车场车辆出口外)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引致杨斯斯和郑安妮身体受严重伤害。辩方求情指,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他感到深深后悔,以后将更小心地驾驶。惟被告目前已经「好怕」驾驶,推却相关工作,他因本案上了一课,辩方冀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案件编号:STCC35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