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条例》修订 授权票数目拟设上限

更新时间:03:00 2026-02-1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2-10 HKT

  为深化改革大厦管理,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提出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拟限制持有授权票的上限、完善利益申报要求等。
须公开张贴已签授权单位名单
  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会议昨举行会议,讨论修例建议。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强调,本届政府重视大厦管理工作,致力推动大厦管理改革和发展,所有修订都需要可以「落地」,鼓励业主亲自参与和多关注楼宇管理工作,又强调修订要平衡各方,希望不要吓怕有赤子之心参与法团工作的人士,「让一些别有企图的人渗入(法团)」。
  在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民青局提出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从大型维修工程及大额采购的决定、委任代表文书、利益申报、会议程序,以及主管当局权力的方向入手,完善大厦管理。其中局方建议就授权书设上限,若屋苑单位是50个或以下,每人只可持有一份授权书。逾50个单位,授权书数目亦不可超过百分之2或20份,以较少者为准。同时,要公开张贴,已签授权书的单位名单。
  民建联议员叶傲冬关注设定持有授权票上限的安排,忧做法会令会议日后难以召开,认为最重要不是规管授权票数目,而是核实授权票的真伪。
  麦美娟表示,授权票有其作用,但要确保授权票既能方便会议进行,亦能反映业主意愿。政府正考虑是否能聘请第三方作核实授权书的真伪。不过,她坦言有关安排或适用于资源较多的大型屋苑,但部分屋苑规模较小可能难以承担聘请第三方的资源。她补充,局方正思考能套用在所有屋苑的方案,如透过物管公司收集并核实授权票。惟可能有极端情况,业主连物管公司都不相信,这属于当局另一个需要考虑的方向。
  经民联刘业强问及,政府会否考虑进一步收紧授权票的授权对象,从源头控制围标问题。麦美娟表示,现时法例没有限定被授权人需为屋苑业主,或与屋苑有任何关系。她指社会有意见倡限制授权对象,如需为业主亲属、屋苑内其他业主等,认为上述建议确可以增加限制,但同时或会令市民认为有关做法,限制了业主寻找其他人参与会议,带来不便。当局希望取得平衡,既要做好监管,亦不要减低业主的参与程度。
  自由党梁进提出,现时有人恶意利用会议程序,重复召开同一会议,问及政府会否考虑修例处理。麦美娟说,政府在《建筑物管理条例》设计时考虑到大厦属私人产业,尊重业主自主权利;而现时社会对政府角色期望高了,法例目前仍有不少留白的地方,相信修例可以令会议程序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