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修例建议 教师执业证须每3年续牌

更新时间:03:00 2026-01-3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1-31 HKT

  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将于下周五讨论修订《教育条例》以完善教师注册机制、加入执业证书的议题,《星岛》早前报道,消息人士指出,执业证书的年期拟定为3年、在职教师需要每3年「续牌」一次;立法会昨日上载讨论文件,相关拟订方案提出,每次申请执业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3个学年,申请人亦须声明遵守《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
申请人须符合六大要求
  根据教育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建议执业证书的申请人须符合六大要求,包括持有有效的检定教员证明书或准用教员许可证;已获学校聘请为该校教师;申报于过去3年有否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声明是否维护教师的专业,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则,包括《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符合指定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以及通常居于香港。相关要求将适用于所有公帑资助学校、私立学校、国际学校及幼稚园的教师。
  现时教育局要求在职教师每3年完成150小时的专业进修,文件指局方会参考此安排,建议在职教师须符合每3年达150小时持续专业发展的目标作为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为切合学校实际运作需要,教育局建议短期代课教师,如在12个月内受聘不超过30个上学日,可获豁免执业证书要求。
防借壳事件 推私校实务守则
  另一方面,外界关注本港私立学校的营运情况及「借壳办学」问题,教育局昨日公布《私立学校实务守则》试行版。该守则订明,未经教育局事先批准,私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容许该校以外的任何机构,以该校名义开办正规课程,包括公开考试课程;私校亦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机构合作、协助该等机构开办正规课程,包括公开考试课程。如学校发现未经授权的机构以该校的名义招收学生,或与学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学校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书面向教育局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