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盼社会更安心 料条文最快下周撤走

更新时间:03:00 2026-01-3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1-31 HKT

  今次政府暂缓执行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是由于法律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早前便质疑有关法律条文,指新法例只适用于1月25日后登记的巴士,至于之前登记的巴士,即使乘客不佩戴安全带,亦毋须负上刑责。当时有份审议条例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预计,政府最快下周可完成删除条文的工作,并希望可尽快完成,令社会更安心。
江玉欢称当时审议不觉有问题
  任职律师的江玉欢日前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第8D条,乘客乘坐第8AB条适用的巴士座位,才会有佩戴安全带的责任,以及受制于不遵从的罚则,而第8AB条只适用于今年1月25日或其后首次登记的巴士,即乘客乘搭此前登记的巴士,即使不佩戴安全带,亦毋须负上刑责。
  江玉欢表示,政府需要刊宪删除法律条文,才算完成程序,料期间不会就该条文执法。对于坊间质疑江玉欢卸任后才指出问题,江玉欢强调,相关附属法例是「先订立、后审议」,政府刊宪后已经生效,议员仅是「审议」帮眼看一看,当时听取当局解说时不认为法例有问题。
  当时有份审议条例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表示,据他所知法例实施至今无人被检控,而由于条文出现技术问题,相信现时不会就法例检控市民,但市民应为自身安全尽量佩戴。
陈恒镔:实施至今无人被检控
  他又预计,政府最快下周可完成删除条文的工作,希望可尽快完成,令社会更安心。对于审议期间有否疏忽,他称一直认为法例规定有安全带便要佩戴,未有留意条文未有完全反映立法原意。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法例相关法案委员会主席陈绍雄承认,当时没有发现条文有问题,且未能反映立法原意。他认为政府、立法会顾问及委员会委员均责无旁贷,均有其角色,若在审议过程中看到问题,或可及时纠正。
  本身是行会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据其个人理解法律条文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不是所有巴士均有合适的安全带,故法例规定规管新的巴士,十分合理,反认为政府解说不清楚。他又指,若政府立法原意是规定所有巴士的乘客均需佩戴安全带,条文的写法便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