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美娟指合安不宜太早退出 业主或面临交管理费等问题

更新时间:03:00 2026-01-1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1-12 HKT

  土地审裁处早前颁令,解散现届大埔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管委会,并委任华懋旗下公司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合安)无限期及无偿担任管理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如果物管公司太早退出接管,或令问题更复杂,届时业主或面临缴交管理费等问题。对于大火令外界关注业主立案法团是否有能力应对围标问题。她表示,《建筑物管理条例》有不清晰地方,政府很快会就条例交代第二阶段修订方向。
  麦美娟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法团管委会交接时,有责任将手上文件交予下一手,希望短期内取回这些资料后,合安完成检视、厘清责任后,可向宏福苑业主交代更多消息,业主可以更充分掌握法团运作如何、盈余、有甚么法律文件、合约要处理。她强调,基于法团要处理的事务太复杂,才有专业介入,凡动用法团资金、处理合约等,都要经业主大会表决,绝不会剥夺业主权利。
  至于接管时间,麦美娟表示,作为一个业主私产,屋苑管理工作最终当然由业主决定,惟提醒若处理得很急,处理完就离场,「届时业主可能面对更复杂问题,要交管理费,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这个肯定不会是一个很实际帮到业主的做法」。
《物管条例》有不清晰地方将研修订
  对于大火令外界关注业主立案法团是否有能力应对围标问题。麦美娟提到《建筑物管理条例》有不清晰地方,很快会就条例交代第二阶段修订方向。她称,除了针对委任代表文书,即授权书问题外,亦会着手法团开会会议程序,主席决定举行会议程序,还有主管当局的权力等,例如可索阅文件,及索阅文件后的安排,而这些都牵涉各样不同法例,政务司司长的工作组正研究中。她又指,现时可透过在区议会设立的大厦管理小组,邀请其他政府部门及专业团体,向法团就招标等提供更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