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关税最快两周裁决 进口商拟争万亿退税
发布时间:03:00 2026-01-10 HKT
美国最高法院昨日未如预期般,针对总统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课征全球关税的合法性作出裁决。不过,外电估计,最高法院或最快未来两周内发表裁决结果,进口商正严阵以待,准备争取约1500亿美元(约1.17万亿港元)的退税。然而,官员称,即使关税被推翻,特朗普仍有多个征关税的法源可用。
厂商忧零售商消费者分杯羹惹混乱
本案争议核心在于特朗普政府是否逾越法定权限,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两项重大关税政策,包括针对多数贸易伙伴的10%全球性关税,以及去年4月9日起实施、税率更高的「对等关税」。美最高法院目前由6名保守派、3名自由派大法官组成,之前在几个争议性案件曾作出对特朗普有利的裁定。但去年11月5日最高法院进行口头辩论时,不论是保守派或自由派大法官皆对特朗普动用1977年IEEPA征收关税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故此,外界预期特朗普关税案在最高法院最终败诉的机会不低。然而,即使最高院宣告关税无效,部分企业仍忧心特朗普政府不会轻易退税。
在美国Home Depot等卖场贩售小型家电的加拿大家电厂商Danby Appliances的行政总裁艾斯蒂尔说:「政府的DNA里没有『退钱』这两个字,特朗普也不会想把钱吐出来。」他担心即便其公司能拿回700万美元退税,零售商合作伙伴与消费者也会要求分一杯羹,情况将变得「一团糟」。 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及路透社计算,自去年2月4日至12月14日以来,相关关税收入已达1335亿美元,目前估计已接近1500亿美元。
财长无惧裁决 政府仍有力推关税
然而,即使关税被推翻,特朗普仍有多个征关税的法源可用。财政部长贝森特上月表示,无论最高法院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作出何种裁决,政府仍有能力推行关税政策。贝森特提及,1962年《贸易扩张法》及1974年《贸易法》赋予总统对进口关税广泛权力的条款:「我们可以用301、232、122(条款),重新建立完全相同的关税结构。」
据悉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款允许总统可基于国家安全理由,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和期限均不设上限。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则让总统有权于认定存在歧视美国企业或抵触贸易协议中美国权益时,可加征关税,无税率上限。《贸易法》第122条则允许总统为处理「重大国际收支失衡」等问题可课征关税。此外,美媒指特朗普还可按照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及有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加征不同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