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滨活动空间租约招标「加辣」 强化承租人监察角色
发布时间:03:00 2026-01-06 HKT
发展局昨表示,地政总署正就占地约3.7公顷的中环海滨活动空间新租约公开招标,招标期至2月13日截止。目前租约将于6月30日完结,新租约预计于4月前批出并由7月开始,为期5年。当局优化新租约的条款,推动承租人善用此位置优越的活动空间,安排更丰富的活动,包括承租人每年最少要有约3成日数举办开放予公众参与的活动;如活动空间若有不少于约三分之一范围连续3日或以上未有举办活动或租出,需开放该部分场地供公众免费享用。今次招标亦加入条款,强化承租人对日后活动举办方的监察角色。
年期延至5年 鼓励投资规划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政府一直透过由外间团体承租中环海滨活动空间的管理模式,成就多项大型盛事,例如香港美酒佳肴巡礼、Art Central、Clockenflap Music & Arts Festival等。今次招标会保留此管理模式,但在两方面作出优化,进一步释放活动空间的潜力,推动盛事经济,以及加强场地管理。
今次招标继续采用「双信封制」,但将技术建议的评分比重,由从前的4成增至7成,价格建议只占3成;技术建议除了考虑活动是否多元、能否提升海滨活力,亦会考虑活动对访客的吸引力。新租约固定年期由3年延至5年,鼓励承租人作长远投资和规划,提供质量兼备的活动。
连续3日无活动 需免费开放公众
承租人需在新租约开始后1年内在用地以北接壤海滨长廊地带,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楼面的恒常餐饮设施,除与场内活动互相协同,在未有活动时也可为海滨访客提供方便。每年须继续有最少约3成日数举办开放予公众参与的活动。如活动空间内有不少于约三分之一的范围连续3日或以上未有举办活动或租出,相关场地需免费开放给公众使用。
同时,招标加入条款,强化租约承租人对日后活动举办方的监察角色,并常规化沟通预警机制,让发展局作为场地业主适时介入。承租人出租场地举办活动前,须先评估申请者的背景、举办活动能力、活动可行性等。承租人需密切监察活动筹备过程,例如活动安排是否符合原先建议、能否如期申领牌照或许可证,以至门票出售安排等。承租人及活动举办方须在开展活动前与发展局举行三方会议,确立最后阶段的情况和部署。
活动日数未达标须付补偿金额
发言人指出,承租人须按标书中承诺的技术建议落实活动和管理场地。新租约会引入条款,规定承租人如每年出租该场地举办活动的日数未能达到其承诺的日数,须向政府支付补偿金额,即每少一日缴交相等于月租10%的款项,旨在确保承租人善用活动空间。
另外,政府已将港铁公司计划中的机场铁路掉头隧道延展段工程对活动空间的影响减至最低,该工程项目的地面设施将设于活动空间范围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