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履职新机制登场 强化公众监察

更新时间:03:00 2025-12-0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12-07 HKT

  立法会换届选举今日投票,选出爱国爱港、有能力、有担当的人士担任新一届立法会议员,除了是加快香港「由治及兴」过程的关键一步,新议会亦肩负与特区政府携手改革的使命,首要任务是尽快处理大埔火灾后的支援居民、检讨改革等工作,责任重大,不能怠慢。
  第八届立法会任期于2026年1月1日展开,正式实施新的《立法会议员守则》,当中订明议员在履行职务时应恪守的指导性原则,包括维护宪制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维护行政主导体制、坚守法治、廉洁奉公和尽忠职守等,体现议员的责任担当,以强化立法会履行宪制职责的能力。
  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届立法会,告别昔日政治内耗,重回务实理性正轨,但正所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议员作为特区管治团队重要一员,必须致力树立高质素模范标准。今年7月,立法会通过相关法案和决议案,首次系统化规范议员履职要求,并同时优化议会运作安排,加强自我监督和提升运作效能。
新守则胪列要求有规可循
  新《守则》胪列多项具体要求,让议员履职时有规可循,包括须出席会议及参与表决;议员须在每年度完结后两个月内,提交工作报告予市民查阅,涵盖议员的主要工作成果、参与会议情况、对外「说好香港故事」等,让市民可随时在网站查阅议员的「成绩表」。
  《守则》亦进一步完善议员的利益申报制度,并引入分级处分机制,以提升整体自律水平,加强问责文化。此外,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将扩大职权,并正名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议员履职表现。
  社会对新一届立法会寄望甚殷,议员身为民意代表,必须接受市民监察,向公众问责,相信新《守则》可进一步提升立法会议员的专业形象及工作效率。今日是选举日,每一名选民务必尽公民责任投票,选出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团结为香港共创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