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8场地开放营运活动新选择
发布时间:03:00 2025-11-18 HKT
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康文署指定设施会引入市场营运模式,提供更多元的增值活动。康文署昨日表示,计划开放8个场地及设施供举办商业或私人活动等,包括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观塘海滨花园开放空间、遮打花园休憩用地等;另亦计划开放16个场地及设施,供商业广告用途。康文署邀请有兴趣的机构于下月16日前,就其辖下指定场地及设施提供更多元的增值活动提交意向书。
康文署计划开放辖下8个场地/设施,以供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可为参加者带来崭新独特的体验,可供举办的活动多元化,包括商业推广活动、企业活动、「粉丝」见面会、签名会、演唱会、小型音乐会、生日派对,以及在博物馆场地为高端客群提供专属的馆长展览导赏团。
博物馆为高端客提供专属导赏
康文署拟委聘专业营办商,向其批出在这些场地及设施提供活动策划和广告服务的经营权,运用其市场和专业知识向合适的目标客户作出推广,为活动提供技术支援,以及提供客户管理服务。
另外,康文署亦计划开放辖下16个场地/设施,以供展示商业广告用途,当中包括香港大会堂高座、香港太空馆圆拱形墙身、香港电影资料馆外墙、东九文化中心半透明LED墙身等。该署指,指定作广告用途的场地/设施皆位于显眼位置,能够广泛接触不同类型的大众受众,有助建立品牌和加深大众对品牌的认识。广告除了可设置在场地/设施的外墙、场地/设施外的灯柱、场地/设施内的表演场地或会堂墙身、观众席楼梯、座椅套、支柱及立柱、出入口旁的墙身外,亦可刊登于活动小册子内。
当局表示,为免生疑问,批予营办商提供有关服务的经营权属非专用,政府有绝对酌情权决定举办活动及/或用作广告宣传的地点,并可随时撤销任何其认为适当的地点。康文署保留所有指定场地、设施及广告空间的使用权,包括用作自身宣传、举办政府活动、提供予场地租用者,以及作其他必要用途。
计划先批出2至3年经营权
康文署计划委聘一间或多于一间营办商,向其批出为期两或三年的经营权,如有关营办商服务良好,经营权可获延长多两年。营办商负责向目标客户推广场地/设施;制订使用指定场地/设施的广告策略等。
康文署现邀请有兴趣的机构就提供有关服务表达意向,所得意见和资料将有助康文署订定服务细节及未来路向。邀请提交意向书的文件载于康文署网站,有兴趣的机构须于下月16日前提交意向书。
康文署将于本月27日上午10时半在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4楼会议室AC2举行简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