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12岁女童初夜拍淫片 男律师认5罪还柙

更新时间:03:00 2025-11-04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11-04 HKT

  40岁男律师陆建廷去年在交友软件Heymandi结识12岁女学生,律师随即邀约女童外出并带至珀丽湾公寓,律师其后脱去女童衣物并抚摸私处,夺取女童初夜时更用手机拍下过程。律师食髓知味,半个月后再要求与女童性交,更以「对安全套过敏」为由,在过程中取下安全套,律师共录制约204张照片及9段影片。律师昨在区域法院承认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等5罪,暂委法官劳洁仪将案件押后至本月17日求情及判刑,待取精神科医生报告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还柙候惩。
  案情指,被告陆建廷是事务律师,12岁女童X是中一学生。二人去年1月至2月透过交友程式Heymandi认识,及至3月4日在首次见面便前往马湾的沙滩。被告亲吻X后,将X带至其住所。二人用膳后,X表示想休息,被告便将X带至卧室,再着X脱下衣物。被告亲吻X后,用手抚摸X的胸部及下体,更将手指插入X的阴道,并要求与X发生性行为。X同意后,被告戴上安全套与X性交,被告在过程中更用手机拍摄了20张X的裸照。
  同月28日,X再前往被告的住所,X抵达单位后,出于好奇喝下1至2罐啤酒,被告其后再要求与X性交。被告起初有使用安全套,惟在性交期间取下安全套。 X感生气并指责被告,但被告仍在没有安全套的情况下继续与X性交,X亦有为被告口交。被告在过程拍摄了184张照片及录制了9段影片。当晚,被告将部分影片发送给X。
被告称「对安全套过敏」
  去年5月4日,X的父亲在X的手机内,发现X与被告的Telegram聊天纪录,以及X的裸照,X承认与被告发生性行为,其父翌日报警。经警方调查对话内容后,发现被告在首次犯案当日,曾问X是否有看过成人影片及自慰,X则回应「有」。被告犯案后,与X谈论该性行为的过程,并表示深爱及想念X,要求X拍摄胸部及自慰的照片及影像给他,X在3月17日应被告要求传送一张胸部照片。被告在第二次犯案前,建议X在醉酒后尝试为其口交,X问被告是否会戴安全套,被告则回应「对安全套过敏」。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学历为硕士毕业,是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他承认2项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2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及1项促致未满16岁的另一人制作色情物品共5罪。
  案件编号:DCCC 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