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水风波审计署揭物流署8宗罪
发布时间:03:00 2025-10-21 HKT
物流署于今年6月向「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的「鑫乐」品牌批出为期3年,涉及港岛及部分离岛办公室的樽装饮用水供应合约,其后发现怀疑其水质检测认证涉嫌造假故终止相关合约。审计署昨公布对政府采购樽装饮用水招标过程的审查结果,一共列出物流署「八宗罪」,包括「鑫鼎鑫」于文件上明显具有诈骗迹象,但物流署却未有核实真伪;加上在收到怀疑虚假文件时,亦同样未有采取所需行动。
根据审计署报告,早于今年4月「鑫鼎鑫」提交的两份文件中,制造商公司印章名称并不正确,正确名称应为「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然而印章所示名称却为「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审计署认为,公司印章名称出错乃「明显的诈骗迹象」,但物流署却没有直接联络制造商,以核实两份文件的真伪,亦未即时向相关执法机构举报。
市场研究回应期 不符实务要求
至今年8月,「鑫鼎鑫」再要求把合约下的制造商换作「东莞市东娃饮用水有限公司」,并把品牌名称由「鑫乐」换作「Happy/喜士」。当「鑫鼎鑫」于8月11日补交一份声称由「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发出的检测报告后,物流署在尚未确认报告有效性的情况下,便于同日急速批准「鑫鼎鑫」更改申请。但当「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在隔日回复,提醒从未发出该份检测报告,强调「报告无效」后,惟物流署却仅要求「鑫鼎鑫」重新提交有效检测报告,且更在未有有效检测报告的情况下,即批准另一项合约更改。
审计署亦揭示,物流署去年曾就今次招标进行市场研究,惟给予的回应期仅有两周,不符署方实务手册要求的一个月。招标文件更未明确列出适用于樽装水的特定食物安全标准,包括针对12种金属杂质的含量限制,而仅要求投标者提交3项微生物含量报告。文件亦未订明,若供应进口樽装水,投标者必须登记为食物进口商;食环署亦确认「鑫鼎鑫」并未登记。
对是次招标采用「价低者得」,而非过往的评分制。审计署亦认为「鑫鼎鑫」的规模仅有3名全职员工,且无相关往绩,其后亦曾连番违约,显示其规模及能力或不足以履行合约。但物流署仅凭「鑫鼎鑫」一份声明书,便认可其具备「在4个工作天内交付」的能力,未要求对方提供运输和人力资源的进一步证据。审计署亦指出,「鑫鼎鑫」的董事和一名股东曾于2022年因一宗怀疑诈骗案被警方拘捕,惟投标者提交的「无定罪声明书」只涵盖定罪纪录,导致潜在风险未能被有效识别。
议员斥警觉性敏感度严重不足
对审计署揭露物流署在发现「鑫鼎鑫」公司印章出错、检测报告无效「两大可疑位」后仍不作为,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向《星岛》指,足以反映物流署人员警觉性及敏感度严重不足,「即使看到文件及报告出问题,也只会通知对方重新递交。不排除是个别公务员认为,反正对方已经中标,即使有错,之后补交便可了事」。江玉欢认为,政府就今次事件的事后检讨算是很快,对相关跟进方案亦「暂时收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