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条例草案三读通过 预计明年第四季营运
发布时间:03:00 2025-10-16 HKT
立法会昨三读通过《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草案》,引入网约车服务的规管框架,订明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平台、车辆及司机三方均须领取牌照或许可证,网约车车辆须符合各项条件,包括须持有合适的第三者风险保险、符合有关车龄和验车的要求等。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表示,政府决心引入规管网约车服务的法律框架,处理多年来有关网约车的争议,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的出行选择,同时推动点对点行业现代化和年轻化,实现市民、的士、网约车共赢。
陈美宝在立法会表示,《条例》是政府踏出立法工作的重要一步,透过先确立规管的原则性事宜,为下一阶段订定技术细节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政府着手推进下一步的工作,包括与持份者聚焦讨论磋商,并透过附属法例和牌证要求订定各项规管细节,会继续聆听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务求做到「以民为本,多方共赢。」《条例》将于本月24日刊宪,政府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将订定规管细节的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审议,以期在明年年中完成相关立法程序。视乎获发网约车服务牌照的平台的筹备工作,预计持牌网约车平台可于明年第四季内开始营运。
拟上半年提交立会审议细节
她强调,规管网约车不仅是公共交通议题,更涉及创新科技与智慧城市发展,而网约个人化点对点服务,已成为全球大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政府决心引入网约车服务法律框架,让市民享有更多安全、合法合规的点对点出行选择。
《条例》亦规定「人车绑定」,网约车车辆必须以个人名义登记,只能由登记车主当司机提供服务,避免衍生网约车租赁市场,沦为炒卖。
推动点对点行业年轻化
对于政府将网约车的车龄上限定为12年是否过于宽松,她强调,已在安全与运力供应之间取得平衡,曾参考内地及海外多个城市的做法,发现部分城市并未对网约车车龄设限,而是由平台自行规定,故政府决定以12年作为车龄上限,希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行业灵活性,让更多有意投入网约车服务的私家车符合申请资格。
身兼行会成员的立法会议员廖长江表示,网约车服务在内地、新加坡等国相当普及,即使过去对网约车态度保守的日本,也于去年在东京都展开试行,允许私家车司机以网约车形式载客,并考虑接纳外国网约车平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强调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不应落后于趋势。
自由党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表示,业界要求在引入合法网约车服务的同时,亦必须保障的士行业的生存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