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凤仪父涉处理国安逃犯资金受审

更新时间:03:00 2025-10-09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10-09 HKT

  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逃亡美国后,遭香港国安处悬红100万元通缉,其父郭贤生今年初打算取消为女儿投保的保险时,涉嫌协助更改保单持有人,并提取近9万元保险单结余,被控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郭贤生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否认企图处理属于潜逃者的资金罪受审,他被捕后在警诫下称「份保单系我供嘅,佢而家唔喺香港,我咪cut咗佢啰」。获豁免起诉的女保险代理则供称,郭贤生为将保单易手,曾指「我迟啲会去见郭凤仪嘅,到时我就带埋啲表格过去畀佢签名啦」。审讯今续。

双方同意事实指,被告郭贤生1990年开设独资经营业务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观塘。郭贤生妻子2023年于区域法院申请离婚,同年9月郭贤生送交经济状况陈述书。警方同年通知郭贤生,郭凤仪被悬红通缉。
为退保图更改保单持有人
  郭凤仪生于1997年1月,郭贤生1999年分别为3名子女包括郭凤仪,向友邦保险投保各一份亲子培研升学储蓄计划,内含人寿、医疗及意外保障,受保人分别为3名子女。郭凤仪保单信件收件人为郭凤仪,收件地址为郭贤生观塘办公室。保费由郭贤生全数支付,保单于2020年供满,保单金额各值约1.1万美元(折合约8.8万港元),郭贤生没有领取保单金额。郭凤仪2015年年满18岁,友邦保险发出保单权益转移信件。郭贤生于2025年4月30日早上被捕,警诫下称「份保单系我供嘅,佢而家唔喺香港,我咪cut咗佢啰」。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刘德伟传召涉案保险经纪郑蔚仪,指明若郑蔚仪详尽如实作供则会不受起诉。郑蔚仪忆述今年1月4日接获郭贤生致电,表示「想取消以前帮郭凤仪买𠮶份保险」、「郭凤仪而家唔喺香港,份单都用唔到啦,我都唔想再供喇」。郑蔚仪其后向郭贤生说明郭凤仪为保单持有人,取消保单需郭凤仪签署,建议郭贤生先行与郭凤仪商量。郭贤生后来回复「同个女倾咗喇,郭凤仪都同意取消份保单嘅」,郑蔚仪再说明友邦会发出支票,向郭凤仪支付保单金额。郭贤生问「郭凤仪唔喺香港㖞,无香港银行户口入唔到票,可唔可以叫你公司改张票出畀我?」郑蔚仪回应指不可以,除非郭贤生以保单持有人身份取消保单。
  其后,郭贤生表示「同个女倾咗,个女都同意将持有人改畀佢」,将亲赴美国见女儿,带表格让女儿签署,并向郑蔚仪提交3份已签文件,包括更新郭凤仪个人资料表格、更改保单持有人表格及现金退保申请书,以及身份证副本。郑蔚仪及后发现郭贤生签署提交的表格已经过期,要求郭贤生联络郭凤仪重新签署新版表格。
  郑蔚仪供词指涉案保单于郭凤仪年届18岁后,持有人会自动由郭贤生改为郭凤仪。郑蔚仪在辩方大律师关文渭盘问下,承认郭凤仪年届18岁后,仍须先行同意并签署回条,才须履行保单义务,关文渭指郭凤仪18岁后从未签署同意,因此保单持有人不会自动由郭贤生改为郭凤仪。
  关文渭又指出,郭贤生不曾表明表格上的「郭凤仪」签署出自郭凤仪手笔,郑蔚仪指她不肯定。关文渭提到郑蔚仪4月17日被警方国安处拘捕,郑蔚仪否认指「应该唔系,佢话要问返我啲嘢」,其后在警署录口供近14小时。关文渭质疑在近14小时会面、17页供词连同其他警诫下回应中,郑蔚仪从未提及郭贤生明言签名由郭凤仪本人所签,郑蔚仪同意她无法肯定。
  案件编号:WKCC 188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