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伪证诱导终止调查男警受审

更新时间:03:00 2025-09-0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9-02 HKT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人员前年调查一宗诈骗案件期间,怀疑有人妨碍司法公正。涉案的32岁男警员涉嫌在10宗案件调查过程中,伪造不追究证人陈述书,或讹称投诉人不再追究案件,令案件终止调查。男警员昨于区域法院否认伪造及藉公职作出不当⾏为2罪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警方调查发现其中4宗案件找不到相关不追究证人陈述书;余下5宗案件则相信由投诉人按照被告指示签署,其中有投诉人不懂阅读中文。  

控方开案陈词指,现年34岁被告黄耀聪于2012年12月17日加入警队任职警员,编号为PC15481,3年后成为侦缉警员,2018年起先后隶属旺角及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2022年1月27日,报案人周嘉敏向警方报告一宗以欺骗手段获得财产案件,并提供一份证⼈陈述书。同年11月4日,被告联络周嘉敏,对方表示不想再追究案件,但因事忙不能于短时间内前往警署向警方提供一份不追究证人陈述书,被告表示将会以周嘉敏已作出不追究口头承诺的基础去处理案件。被告翌日向上级呈交简报,当中虚假地表示周嘉敏已作出不追究证人陈述书,建议终止案件调查。警方最终于同月14日终止案件调查 。
有报案人不懂阅读中文
  翌年1月6日起到7月24日期间,被告9度重施故技。9名报案人先后报案,报告以欺骗手段获得财产、盗窃或勒索案件,由被告录取证人陈述书,被告其后向上级呈交简报,当中虚假地表示9名报案人已作出不追究证人陈述书,建议终止案件调查。9案最终终止调查,但9名报案人从没有决定不追究案件,最后也没有收到警方终止案件调查信件。警方调查时,发现其中4宗案件在案件档案中找不到相关不追究证人陈述书;余下5宗案件中,则找到不追究证人陈述书,相信由报案人按照被告指示签署,其中有报案人不懂阅读中文。
  其中9宗案件终止调查后,案件档案交由旺角警区及深水埗警区的刑事总务室保存;余下1宗案件档案则交给深水埗警区重案组第⼀队调查警员,与其他相关案件合并处理。重案组调查警员发现案件档案内并没有报案人黎静琳的不追究证人陈述书,情况与被告呈交上级的简报不符,随即通知上司,随后揭发诸案。同年8月25日,警方以妨碍司法公正罪拘捕被告。
  案件编号:DCCC 2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