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以多样电子纪录指证杨怡斯放炸弹
发布时间:03:00 2025-07-18 HKT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等法院续审。控方结案陈词指,闭路电视拍摄到女被告杨怡斯当年2月前往港铁罗湖站放置炸弹,虽然辩方争议片中女子并非杨,但警方在杨的家中检获片中女子身穿的同款衣物,而杨的八达通卡交通纪录亦与片段脗合。控方指幸好有清洁工发现炸弹,否则炸弹在车厢内引爆可能导致多人窒息及争相走避,造成多人伤亡,而杨亦创立了讨论将军澳爆炸案计划的涉案Telegram群组,她在案中角色主动及参与程度高。
案中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杨创立涉案Telegram群组
控方昨指,2020年2月2日、即港铁罗湖站爆炸案当日中午,杨曾身穿黑色外套、黑色连身裙和白色平底鞋离开油塘住所,乘搭九巴前往港铁上水站,与一名不知名男子会合及前往罗湖站。而警方亦在杨的家中检获相同的黑色外套、黑色连身裙和白色平底鞋,又检取了一个Chanel手袋,当中的八达通卡纪录脗合2月2日杨乘搭九巴和港铁的付费纪录。
控方续指,杨于同年3月6日晚上身穿同一件黑色外套、携带上述手袋到嘉顿山上,与其他人开会讨论3月8日将军澳爆炸案计划,而当时负责跟踪杨的监视警员更看到杨手持的另一个袋中有纸鹤;根据涉案Telegram群组讯息,纸鹤将于3月8日放在伪装成墓碑的炸弹上。
及至3月7日傍晚,杨怡斯再次提着上述的Chanel手袋,到中环购买假发和假须等变装物品,其后到塘尾道公园与何卓为会合,并在太子一间饺子店把变装物品交给何卓为,过程有监视警员跟踪监视,饺子店的闭路电视也拍摄到杨的面容。
控方指,杨便是涉案Telegram群组中的「叉鸡饭」,「叉鸡饭」在案发时发出的一系列讯息均与杨的行踪脗合,而「叉鸡饭」亦创立了涉案Telegram群组「烘焙同好会0.3」及在其他涉案群组中移除成员,并积极参与讨论将军澳「祭坛」爆炸计划,其角色主动及参与程度高。
张警署见律师未要求送院
张家俊早前出庭辩称,当年3月7日晚上警员破门入屋把他制服,其后曾遭警员武力对待,警员又以威逼利诱的方式录取警诫口供,因此才对警员记事册上的警诫供词签署作实及抄写声明。
控方昨陈词时再次强调,张家俊被带往警署后曾会见律师,但也没有即时投诉或要求送院,「若然真系有发生过(武力对待),点会唔即刻去睇医生,点会唔即刻有投诉呢」,而且辩方早前盘问警员时,也没有提出警员记事册的内容是透过「威逼利诱」所得,这与张家俊的证供不同,背后唯一原因便是因为张家俊作供时「讲大话」。
此外,控方指除了急症室及X光报告,张家俊理应有其他专科治疗及出院纪录等医疗文件,但他却选择性提供,显然事实上他并没有遇袭,其他医疗纪录无法支持他这说法,否则若可支持他遇袭一事,为何不呈堂。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