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收紧实名登记电话卡数量上限
发布时间:03:00 2025-07-09 HKT
电话骗案无日无之。政府建议收紧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应对,拟降低个人用户可登记电话储值卡数量上限,减至每人于每间电讯商最多可登记3张;并倡订立新罪行,把不当使用他人登记的电话智能卡的行为刑事化,例如提供或唆使提供个人资料用作登记他人的电话智能卡、买卖已登记的电话智能卡等,违者最高罚款2.5万元或监禁1年。当局拟明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修订建议做审议。
政府昨向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约484万张电话储值卡因客户未能提供合乎登记要求的资料,包括以身份证明文件副本进行登记及填写的资料与身份证明文件不一致等,而被拒绝登记,另有约346万张未能遵从合规要求的电话储值卡,包括在电讯商进行抽查时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身份核实及怀疑使用伪冒证件进行登记等。
当局建议将个人用户可登记电话储值卡的数量上限,由现时每人可向每间电讯商,最多登记10张,减少至每人于每间电讯商最多可登记3张,以减少电话储值卡被滥用的机会。通讯办会持续要求电讯商就持有多张电话储值卡的用户进行登记资料核实,并注销。
鉴于通讯办发现有人在市面或透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兜售预先登记个人电话储值卡,又或向他人提供个人资料作实名登记之用,为加强打击意图利用他人登记的电话智能卡进行电话诈骗活动,建议订立新罪行,将在没有合法权限或没有合理因由或辩解下不当使用他人登记的电话智能卡,不论是上台月费服务和电话储值卡的行为刑事化。
违者最高监禁1年
三类行为建议视作违法,分别为提供或唆使提供个人资料用作登记他人的电话智能卡;卖出/买入、租出/租用、借出/借取或提供/获取已登记的电话智能卡,以及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因由或辩解,管有10张以上已以他人资料作登记的电话智能卡,将会被推定为有意图使用,该等电话智能卡犯罪或协助犯罪。违者最高罚款2.5万元或监禁1年。
上述建议涉及修订现行《电讯条例》下的《规例》,当局会就建议修订草拟法例修订文本。根据电讯商数字,近9成人只登记1至3张储值卡,当局强调立法意图是打击非法罪行,市民、企业或机构若有合理因由或辩解下,使用或管有多张以他人资料作登记的电话智能卡,并不受影响。
立法会议员梁熙认为,降低用户登记电话储值卡数目上限的做法,平衡了市民需要和被滥用的情况,期望政府进一步研究包括拒收非应邀来电的法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