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断警指港大生申复核求赴英

更新时间:03:00 2025-06-2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6-27 HKT

  30岁香港大学食物及营养科学系毕业生杜启华,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巿广场咬断警长无名指,4年前被裁定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袭警、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有意图伤人共4罪罪成,判囚5年半。杜上诉被拒后,去年10月获准在监管下释放,条件之一是未经批准不得离港,而杜计划赴英求学申请离港失败,惩教署质疑他作为BNO持有人,可以「5+1」的方式申请在英国居留和入籍,来逃避署方监管,先后于4月及5月两度驳回其离港申请。杜启华本周三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冀法庭推翻署方拒绝他离港赴英留学的两次决定。

申请人为杜启华,建议答辩人为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建议有利害方为惩教署署长。杜启华4年前被裁定4罪罪成,他当时报称曾任职法律行政文员,已考获专业健身教练牌照,他判囚5年半后提定罪上诉被拒。惩教署去年9月批准他在受监管下获释,条件包括若他欲离港前须告知惩教署监管人员,须得到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的批准,才可在监管令有效期间离港。
未见真诚悔意 更生进度存疑
  杜去年10月25日出狱,监管令有效至2026年8月26日。杜获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律学士学位课程取录后,透过律师行申请在今年8月离港赴英留学。委员会今年4月1日拒绝其申请,指出杜虽未违规,但未见其真诚悔意,去激进化及更生进度存疑,加上其精神科治疗尚未完成,若放行远赴重洋求学,署方将鞭长莫及,难以监管。
  委员会认为若杜获准离港赴英,恐怕他在英国会再度成为激进分子,可能会犯下非法和暴力行为,甚至违背国家安全利益。更何况杜为BNO签证持有人,可以「5+1」的方式在英国居住满五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再居住一年后,便可申请入籍英国,或借此逃避署方监管;若杜违反监管令,署方亦认为英国当局不会合作将他遣返回香港,监管人员难以监管或把他再度监禁。上述种种情况均恐造成国安风险。
  杜今年4月15日提出上诉,委员会指明委员会已明确列出相关考量因素,平衡《监管释囚条例》的法定目的与杜的基本权利,拒绝其申请的决定合情合理。杜提出的附加条件亦未能释除惩教署对其重犯风险、合法权利、监督断裂、精神状况无法评估等多重忧虑,今年5月23日驳回其上诉。
  杜质疑署方决定无视其迁徙自由,又错误引入其BNO签证身份与无关人士的情况为参考,有失公正。他强调自己于获释后从未违令,曾于Patreon发表政论文章亦非鼓动他人对政府或其他社群的仇恨,而是针砭时弊,意在改革。
  案件编号:HCAL14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