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堡创办人夫妇拖欠薪金 认罪判罚款2.4万
发布时间:03:00 2025-06-21 HKT
本地连锁健身中心舒适堡去年9月突然宣布全线结业,旗下7间子公司资不抵债,今年初被高院颁令清盘。创办人兼董事陆毅强与其妻何玉华遭票控没有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等8项控罪,两人昨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全部控罪。辩方求情指,被告为发薪和维持营运,抵押逾20项物业借贷,形容他们是「良心雇主」,解释拖欠薪金实属逼不得已,并非罔顾员工权益。暂委裁判官庄静敏信纳求情,惟强调「犯咗事就要罚」,终判两被告罚款合共2.4万元,并须向案中两名健身教练赔偿逾2.3万元。
案情指,8项控罪涉及两名前线健身教练,其中一人入职逾10年。舒适堡在案发时间拖欠逾700名员工的薪金,逼使员工向劳工处求助并申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被告至今仍未清还案中两名教练遭拖欠的工资共23,227.8元。
辩方求情时呈上由约10名前员工撰写、逾百人联署的求情信,指被告一直体恤员工,一向准时发薪。2019年社会运动和新冠疫情后仍尽力维持公司运作,员工们皆知公司面临困境,但被告仍然没有拖欠薪金或逃避责任,不仅抵押物业更积极寻找另一间公司接手,甚至安排员工转职至其他公司,以助员工继续就业,可见双方关系良好。
须向案中2教练赔逾2.3万
辩方表示若被告有能力必定会先支付薪金,而与舒适堡合作多年的仪器供应商亦称赞被告有诚信和负责任,是可靠的合作伙伴。辩方遂认为无必要判处阻吓性刑罚,望法庭念及被告年迈,重犯机会极低而判处罚款。
庄官接纳辩方求情,认为本案只牵涉两名员工,涉款不算高,拖欠时间亦不算长,再加上两名被告已届退休年龄,相信他们重犯机会极低。而员工和同行求情显示二人负责任,因疫情及社会事件后生意困难,无力经营而全线结业,但仍尽力寻找解决方案。庄官遂就每项控罪判罚款3000元,即判两夫妇罚款合共2.4万元,另要求两夫妇赔偿共逾2.3万元予2名事主。
陆毅强及其妻子何玉华昨日未有出席聆讯。他们各被控2项没有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1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支付工资及代通知金,以及1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
案件编号:ESS 1031-1032/2025、ESS 1034-1035/2025、ESS 1037-1038/2025、ESS 1040-104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