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半岛僭建事件 首两业主定罪共罚逾11万

更新时间:03:00 2025-06-14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6-14 HKT

  2023年9月一场世纪暴雨,揭发港岛大潭豪宅红山半岛部分临海独立屋出现僭建问题。其中两名红山半岛独立屋业主因进行僭建工程,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第14(1)条,即明知未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进行建筑工程,前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表示认罪,被法院判处罚款共逾11万元。屋宇署发言人表示,今次是红山半岛独立屋僭建事件首两宗违反《建筑物条例》被定罪个案,计及涉事两幢独立屋,该署已先后向红山半岛30幢独立屋提出检控,法院正陆续展开聆讯。
另28个案陆续展开聆讯
  屋宇署发言人昨日表示,红山半岛事件揭示沿海独立屋如有僭建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情况,会对周遭斜坡构成安全隐患和风险。如发现违规情况,屋宇署会严正执法并提出检控。业主在物业进行建筑工程之前,应先咨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建筑工程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AA)条的规定,任何人明知而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4(1)条(即在未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展开或进行任何建筑工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40万元及监禁2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万元。
  屋宇署于2023年9月开展大规模行动,巡查红山半岛临海一带独立屋,在涉事两幢独立屋发现僭建物。屋宇署调查发现,两幢独立屋的业主明知未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进行有关建筑工程,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4(1)条。屋宇署遂于去年8月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AA)条对业主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