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馆堕屏艺能3职员脱欺诈罪
发布时间:03:00 2025-05-31 HKT
2022年MIRROR红馆演唱会中,舞台电视屏幕从高处堕下,造成「阿Mo」李启言等2名舞蹈员受伤。工程总承办商艺能工程及延伸公司的3名项目经理涉嫌向康文署虚报设备重量,实际超重3倍。3人受审后,暂委法官钟明新昨于区域法院裁决指,证据显示填写负重表人士粗心大意和马虎,而非虚报,控方也未能证明3被告知情,裁定3人串谋诈骗罪及交替欺诈罪脱。
钟官在判词指,除了辉固(香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结构工程师温志华作供时表现闪缩之外,信纳其余所有证人供词皆诚实可靠。由于辉固审查两个负重表时疏忽,引致负重表上事项出现众多明显错误,认为证据显示填写负重表人士在准备表格时疏忽无能,缺乏经验导致错误。
钟官直言上述所有情况都支持填写负重表人士粗心大意和马虎,而非虚报,因为有些错误明显得令人无法想象是由一个想隐瞒其故意虚报的人所犯下。钟官举例指,单单1个PA扬声器已重达1600磅,然而负重表上却填写8个PA扬声器也仅重1600磅,各种装备重量低估了达5至7倍,需考虑到案发时负重表必然要接受专业工程师审查批核,无法料到专业工程师会如此疏忽以致无法发现错误。除负重表外,钟官续称,悬挂图则等文件同样充满错误,同样显示填写表格人士疏忽大意,因此钟官裁定控方未能证明负重表上所含错误,包括报称装置重量乃故意造成。
控方无法证明被告知悉报细数
钟官重申控方无法证明任何1名被告知悉PA扬声器及LED屏幕墙的报称及实际重量,或知悉桁架等其他8项装备报称重量失实。钟官强调3名被告明显没有参与准备负重表,也没有专业知识来验证表中的任何数字或计算,此亦非其职责所在。而案中艺能工程42岁项目经理吴凯莹及61岁项目经理林志华仅负责协调统筹演唱会,将文件档案交予相应人士,也缺乏证据证明50岁广域策划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耀祖曾阅读过负重表内容及专注在装置和桁架的重量之上。钟官裁定控方无足够证据表明任何被告曾认真阅读负重表或关注报称装置重量,控方未能证明任何被告知道负重表中报称重量失实,以致欺骗康文署。
控方指控3名被告必然有共同目的,为辉固批核负重表等文件,令康文署容许演唱会继续进行。钟官反驳指3名被告之共同目的并不违法或不实,不能构成共同欺诈目的,来作为串谋协议之基础,再者控方也未能证明3名被告达成协议,去虚报重量来诱使康文署容许演唱会继续进行,没有任何证据显示3人曾就此讨论,进一步指3人更无动机虚报重量来诈骗康文署。
指结构工程师未察错漏失职
钟官分析证据显示康文署职员依赖辉固作为独立顾问去评估审查,署方相关职员表明无工程背景,对负重表中的数字一无所知,便直接传递给辉固,因此辉固的审查角色相当重要,署方相当依赖辉固签发的稳定性证明来允许音乐会继续进行。
钟官续指,温志华审查两个负重表时疏忽,未有行使正常程度的专业标准、关注和技能,辉固未能恰当履行演唱会的审查契约职责。因此在署方容许演唱会继续进行的决定时,辉固审查不力打破了当中的连锁因果关系,而非被告虚报重量所致。
案件编号:DCCC 291/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