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周内第3度「放蛇」 再拘两白牌车司机

更新时间:03:00 2025-05-2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5-27 HKT

  警方继上周两度展开打击「白牌车」行动拘捕4名司机后,昨日再在港岛区进行同类行动,人员乔装乘客召车,成功拘捕两名男司机,涉案私家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港岛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督察叶颂朗指,警方昨早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白牌车」的行动,其间派员乔装乘客,在网约平台「放蛇」召车,分别由东区及湾仔出发,目的地为跑马地,费用由数十元至百多元不等。
  当到达目的地后,警员表露身份,以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将两名分别49岁及54岁男司机拘捕带署,并将涉案私家车扣留作进一步检验。
两人扣查后获准保释
  两名涉案男司机分别报称无业及商人,经扣查后获准保释候查。警方近日多次「放蛇」打击「白牌车」,上周四及周五展开行动,拘捕4名怀疑「白牌车」司机。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亦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若首次定罪,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